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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水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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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水利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水系发育,河流众多,有大小河流638条,其中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河流1条,即梅江;流域面积2003000km2河流7条,即琴江、黄陂河、青塘河、固厚河、会同河、琳池河和潭头水,除潭头水外其余均为梅江支流;流域面积50200km2河流27条。河网密度0.68km/km2,比江西省河网密度0.60km/km2略高。目前,全县已建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1.33万座(处),有各类水库117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山塘6336座,其中万方以上651座;引水工程6014座,其中重点中型灌区1座、一般中型灌区3座、200亩以上灌区749座;提水工程322座;水电站131座,总装机5.849万kw;水闸4座;百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497处,其中千吨万人工程24处,百吨千人63处;堤防工程140处,总长425km。

二、水利工程情况

1.水库工程我县已建成注册水库117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小(1)型水库31座,小(2)型水库83座。大型水库为团结水库,位于梅江干流上游,控制流域面积412km2,总库容为14570m3,防洪库容为2530m3。两座中型水库分别为竹坑水库和老埠水库,竹坑水库位于竹坑河上,总库容为2305m3,防洪库容为890m3;老埠水库位于青塘河上,总库容为1715m3,防洪库容为380m3。所有水库工程总库容之和为3.22亿m3,其中防洪库容之和0.68亿m3,占比21%

2.河道治理工程我县河流有防洪任务河段长度总计848km,共保护人口55.54万人,保护耕地27.24万亩。目前已治理河段长度总计295km,占有防洪任务河段长度约35%,已建堤防长度213km,已建护岸长度74km。已实施的河道治理工程主要集中在梅江及琴江、黄陂河、青塘河、固厚河、会同河和琳池河等6条梅江支流上。其中,宁都县城防工程已建堤防长度33km,护岸长度6km,主城区防洪标准已达到20年一遇。

3.圩堤工程我县已建万亩以上圩堤1座,为洋溪口圩堤,总长11.71km,保护人口1.06万人,保护耕地面积1.04万亩,经过除险加固已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已建千亩圩堤12座,总长41.72km,保护人口2.67万人,保护耕地面积3.2万亩,千亩圩堤尚未进行系统除险加固,现状防洪标准普遍偏低。

4.山洪灾害防治我县山洪灾害防治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目前,已建山洪自动监测站148处,其中雨量站82处、水位站10处、水文站3处;已建无线预警广播站358处,简易雨量站150处,简易水位站4处。县内需进行防洪治理的山洪沟共16条,目前仅完成1条安福河的治理。

5.排涝工程经过多年的排涝工程建设,我县初步建成了包括排涝河渠、排水枢纽(闸和泵站)、承泄区等的排涝工程体系。我县目前有排涝泵站5座,电排装机414kW,相应设计排涝流量5.67m3/s;排涝涵闸9座,设计流量25.15m3/s;撇洪沟7条,长度19.10km;排涝渠系115条,长度151.85km。治涝工程的建成和运行,对于抵御涝灾,减轻涝区居民生活损失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同时也对涝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6.小水电工程我县小水电点多面广,已建121座水电站分布在23个乡镇,大多数水电站建在偏远山区,电站装机容量小(装容量300kW以下水电站57座占总座数的47%,装容量500kW以下水电站82座占总座数的67%),经济效益普遍较差,业主对电站升级改造投入少,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陈旧老化,电站运行管理人员较少;由小水电业主自建的水源工程(拦水陂坝或蓄水库坝),其工程存在设计审批、施工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缺失和资料不全问题。

特别是有15座库容达到10m3以上的水电站水库,本应注册纳入水库统一管理,但因其建设及管理手续、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水库大坝登记注册,电站水库未纳入水库管理,末安装水雨情监测系统,安全监管难度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宁都县库容10m3以上未注册水电站情况表详见附表5

7.农村饮水工程近年来,我县充分利用水利部对口支援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并在财政非常困难情况下不断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入,特别是脱贫攻坚以来累计投入3.06亿元,共建成498处集中供水工程。现有管理单位195个(县供水公司、县水利局、17个乡镇政府,176个行政村),涉及281个行政村,自来水普及率83.6%,供水人口约59.45万人(其中万人工程24处,涉及160个行政村,现状供水管网受益39.2万人;千人工程62处,涉及60个行政村,受益8.9万人;千人以下集中工程412处,涉及146个行政村,受益11.2万人)

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宁都县村镇应急供水预案》《宁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宁都县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员管理办法》《宁都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宁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协议书》《宁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农饮工程运行管护责任人机制得到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县水利局为主管部门,明确了县供水公司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主体和供水单位。由县供水公司具体负责全县财政投资建成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资产接收管理、新增城乡一体化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供水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统一服务标准、延伸服务范围、覆盖分散用户、最终实现全县全域供水服务一体化。

目前,我县已有石上、黄石、固厚、黄陂、长胜等5个乡镇水厂纳入县供水公司直营管理范围,供水范围涉及60余个行政村,其余乡镇正在协调推进中。已完成《宁都县“十四五”供水保障规划》、《宁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的编制和评审,设计单位正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下一步将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复。根据现阶段规划成果,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投资13亿元,拟计划“十四五”期间对全县25处万人规模饮水工程进行改建提升,延伸扩展自来水管网,对24个乡镇采取“城乡一网、多乡一网、一乡一网”等形式构建六大供水分区,实行区域调配供水,兼并关停能够被大管网覆盖的小型供水工程;同时,对规划需保留的小型供水工程进行达标化建设,全县远景规划仅保留175处座农村供水工程,并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单位(县供水公司)统一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加快水闸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目前,我县水库安全鉴定已按期进行。正在抓紧对团结水库、迳背水库、花斜水库、青山水库、万石丈水库、猪子坑水库、斜坑水库38存在病险问题的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如采取大坝整治、基础处理与防渗、溢洪道整治、输(放)水设施改造、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更换等措施,消除水库病险隐患,确保水库安全和正常使用按照《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对走马陂、永宁、水东、红旗等水闸开展安全鉴定,依据安全鉴定结果对存在病险问题的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如采取更换闸板止水、加固消力池、更新改造机电设备等措施,消除水闸病险隐患,确保水闸安全和正常使用。

2. 加快开展梅江、琴江等重要河流治理针对防洪薄弱环节,以人口集中、洪水威胁大、有重要城镇、农田保护对象的河段为重点,按照1020年一遇标准对梅江、琴江、黄陂河、青塘河、固厚河、会同河、琳池河、潭头水等200km2以上河流继续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河流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治理,已有堤防河段,对现有堤防进行加固整治;无堤防河段,根据实际需要新建防洪堤(墙)。发生崩岸河段,对岸坡进行整治;对淤积严重影响行洪的河段,进行疏浚整治;对存在卡口的河段,进行河道拓宽;对于桥梁、水陂、拦河闸等涉河建筑物阻碍河道行洪的,采取拆除或改建等措施,此外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县建设,构建生态堤防、生态护岸。

3. 实施重点河道清淤疏浚实施重点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可提升河道行洪能力,维护岸坡稳定,降低河底泥污染危害,改善河道水质水生态环境,有力推动“和畅水清”行动,对我县的水生态环境改善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为区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4. 完善小水电站应对措施多部门配合,切实加强农村小水电安全管理。建议供电、水利、发改等单位在办理发电上网、取水许可换证、电价审批等手续时,应由电站监管部门出具意见,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不达标的水电站暂停办理。建议与上级水利部门沟通,解决15座库容10万m3以上水电站大坝注册登记问题。把15座库容10万m3以上水电站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乡镇水库管理,配备水库安全管理员,明确管理人员及管理职责,确保水电站水库安全。进一步规范新水电站建设程序,严守生态红线,严厉打击农村小水电乱批乱建、未批先建现象,从源头上确保水电站合法合规、生态环保。

5. 完善县城防洪体系根据《赣州市水网规划》成果,规划通过整治加高两岸堤防提高宁都县城防洪标准至50年一遇。建议在《宁都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结合新的城市发展规模及布局及《赣州市水网规划》,对宁都县城防洪规划进行修编,确定我县县城防洪标准,进一步论证县城防洪方案。

6.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应立足于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监测、通讯及预警系统,持续开展群测群防和教育宣传,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并完善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同时,加强东江河、高田河、小布河、上淮河、白泉河、枧田河、球田河、横江河、中村河、石围里河、池布河、均田河、带元河、丁坊河、大由河、里迳河、屏山河、下沽河、王坊河等19条重点山洪沟治理,治理长度364km,需要进行清障疏浚249km,新建堤防61km,新建护岸302km,最大限度提高防御山洪灾害能力。

7. 加快开展圩堤综合整治为满足人民群众生活以及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应以鹧鸪堤、石湖堤、坪田堤、新街堤、大洲塘堤、莲湖堤、白沙堤、下河堤、七里堤、海螺寺堤、江口堤、赖坊堤等12座千亩圩堤为重点,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结合险情、地形地质条件等因地制宜地采取堤身加高培厚、护坡固岸、堤身隐患处理、堤基渗流险情处理以及建筑物加固维修等措施,并对另需保护的集中农田新建圩堤。

8. 加快开展涝区综合治理按照“高水导排、低水提排、围洼蓄涝”的治涝原则,各涝区因地制宜采取排涝工程措施。治理工程以导排和自排为主,共需新建排涝渠系104条,总长约115km,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考虑新建撇洪沟,同时新建排涝涵闸65座。县城涝区和洋溪口圩堤涝区局部排涝能力不足,需要新增电排装机,新建排涝泵站8座。为缓解涝水外排对防洪的不利影响,应协调处理好治涝与防洪、自排与提排的关系,完善暴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调度与决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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