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团结水库、老埠水库、竹坑水库、三门滩水库、走马陂水利枢纽和新街水利枢纽及其干渠、梅江灌区跨乡镇的骨干工程等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职责。还承担团结水库、老埠水库、竹坑水库、三门滩水库、走马陂水利枢纽和新街水利枢等水利转制企业下岗职工的信访维稳工作,团结水库、竹坑水库等森林防火工作,以及梅江灌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协调、保证工程安全的发挥效益,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内设9个职能股(站):计财股、综合股、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股、水旱灾害防防御股、团结水库管理站、走马陂灌区管理站、竹坑水库管理站、老埠水库管理站、三门滩水库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数45人,目前实有在编在岗44人(其中:六级职员1人、正科1人、副科3人,副科干部2人、管理岗8人、专业技术岗16人,工勤岗13人)。(1)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4人;(2)实际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的自收自支编制14人(原团结水库管理局7人,原走马陂堤防管理站7人);(3)自收自支编制16人(原库堤中心职工),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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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318001]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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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29.1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78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329.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2.83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
农林水支出 |
291.92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住房保障支出 |
26.28 |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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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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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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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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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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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收入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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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379.10 |
本年支出合计 |
381.82 |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
结转下年 |
|
九、上年结转(结余) |
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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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总计 |
381.82 |
支出总计 |
381.82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
[318001]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
|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29.10 |
一、本年支出 |
329.10 |
329.10 |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329.1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78 |
30.78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卫生健康支出 |
32.83 |
32.83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农林水支出 |
239.20 |
239.20 |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26.28 |
26.28 |
|
|
|
|
|
|
|
|
|
|
|
|
|
|
|
|
收入总计 |
329.10 |
支出总计 |
329.10 |
329.10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318001]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1 |
2 |
3 |
|
合计 |
329.10 |
329.1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78 |
30.78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78 |
30.78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0.78 |
30.78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2.83 |
32.83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2.83 |
32.83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2.83 |
32.83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39.20 |
239.20 |
|
03 |
水利 |
239.20 |
239.20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39.20 |
239.2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6.28 |
26.28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6.28 |
26.2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6.28 |
26.28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318001]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
|
单位:万元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2023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1 |
2 |
3 |
|
合计 |
329.10 |
316.32 |
12.7808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88.24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96.27 |
96.27 |
|
30102 |
津贴补贴 |
44.97 |
44.97 |
|
30103 |
奖金 |
8.02 |
8.02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9.08 |
49.08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0.78 |
30.78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2.83 |
32.83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6.28 |
26.2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78 |
|
|
30201 |
办公费 |
10.00 |
|
10 |
30208 |
取暖费 |
2.58 |
|
2.584 |
30229 |
福利费 |
0.20 |
|
0.1968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8.08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8.08 |
28.08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填报单位[318001]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318001 |
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
12 |
|
10 |
2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
|
|
|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1 |
2 |
3 |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
填报单位:[318001]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1 |
2 |
3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部门名称 |
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
||||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
收入预算合计 |
329.1 |
||||
其中:财政拨款 |
329.1 |
其他经费 |
|
||
支出预算合计 |
329.1 |
||||
其中:基本支出 |
329.1 |
项目支出 |
|
||
年度总体目标 |
2023年计划做好全县大中型水库、灌区防汛,维养工作,建设水库标准化管理,确保水库、灌区安全度汛。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水库标准化管理 |
≥3个 |
||
质量指标 |
全县水库维养完成率 |
≥95% |
|||
人员经费保障到位率 |
≥95% |
||||
机构运行经费保障到位率 |
≥95% |
||||
时效指标 |
2022年底资金执行率 |
100% |
|||
2023年底资金执行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水库维养经费 |
≥50000元/座 |
|||
水库安全员人均工资费用 |
≥10000元/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水库防汛调度工作 |
有增强 |
||
单位使用资金是否规范 |
规范 |
||||
生态效益指标 |
全县水生态是否提高 |
有提高 |
|||
新增供水能力 |
≥2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灌溉面积 |
有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90% |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29.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29.1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29.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8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8万元;项目支出52.7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万元,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0万元。对我单位年初预算均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方案、追加有依据、日常有监督、结果有审核,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
2023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