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是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粮油储备行业指导工作的县农业农村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对全县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负责地方储备粮和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起草粮食应急预案,保障县内粮食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4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一: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7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6.7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收储公司储备粮补贴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6.7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99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9.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17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6.77万元,主要原因为收储公司储备粮补贴等项目支出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5.06万元,其中:其他支出999.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7.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2.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17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6.77万元,主要原因为收储公司储备粮补贴等项目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7.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2.8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5.06万元,其中:其他支出999.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999.30万元,其中:2021年度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814.3万元,产油大县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185万元。
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预算不超去年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