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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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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宁都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宁都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农业农村经济,粮食流通办法和措施。拟订种植业,养殖业,粮食流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解合同纠纷,协同调解权属纠纷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和产品品质改善。搞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畜禽,农药,兽(鱼)药,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的监督管理。制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中粮油服务中心职能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工作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全县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以及预警分析;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管理,提出县内粮食流通和储备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的建议,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全县粮食部门的仓储管理,做好全县粮油储存设施与设备的登记、统计和使用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开展粮食经营业务,充分发挥国有粮食部门的主渠道作用;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  个,包括:宁都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和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2022年宁都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内设处室7个,分别为:县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县委农业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人事财务股、农业股、农村股、畜牧水产股、科教股、粮食流通管理股。宁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执法稽查一中队、执法稽查二中队、执法稽查三中队、执法稽查四中队、执法稽查五中队(粮食流通执法中队)。宁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设综合股、人事财务股、新农村建设服务股、农业技术推广股、农业产业发展股、农村经营指导股、农业生态环境股、农机事务股、烟叶生产服务股、经济作物股、种子事务股、植保植检股、土壤肥料股、水产股、畜牧兽医技术服务股、动物防疫股、动物检疫股、市场与信息股、农垦事务股、产业融合服务股、农产品和粮油检验检测股。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内未设站室。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21人,其中在职人员18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7166.47万元,较2021年增加22390.95万元,增长468.87%;主要原因是:中央对于农业农村项目的重视,农业农村项目增多,比如厕所革命及人居环境和早稻生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166.47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7166.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166.47万元,较2021年增加22390.95 万元,增长468.87  %,主要原因是中央对于农业农村项目的重视,农业农村项目增多,比如厕所革命及人居环境和早稻生产;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42.55万元,占 9 %;项目支出 24723.92万元,占9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66.66万元,决算数为 27166.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07.5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81.75 万元,决算数为194.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9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增加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0.81 万元,决算数为  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5.33 %,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287.13 万元,决算数为  2598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13.36 %,主要原因是:中央对于农业农村项目的重视,农业农村项目增多。

(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97万元,决算数为 7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2 %,主要原因是:中央对于农业项目的重视,农业农村项目增多,比如早稻生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42.5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052.16万元,较2021年增加846.33  万元,增长 70.1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和绩效调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8.51万元,较2021年增加51.78万元,增长20.17 %,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合并,业务量增加决算数自然比2021年增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88万元,较2021年增加40.28万元,增长96.83 %,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合并,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等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59.61万元,决算数为 59.61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3  万元,下降0.7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35.56  万元,决算数为 35.5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2  万元,下降0.34 %,主要原因是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226 批,累计接待 3607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购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购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4.05 万元,决算数为  24.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 0.31 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减少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决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51.78 万元,增长20.17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业务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7643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30.91%。绩效目标及时完成。全县设施蔬菜规模已达5万亩,年产蔬菜达25万吨,在产出高峰期,日产蔬菜超200万斤。推动蔬菜销售由分散转向集中、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既可便于统筹全县蔬菜销售,也能进一步激发市场销售活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全力抓好粮食生产。提高稳粮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政策文件,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全年粮食生产工作,把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特别在早稻生产期间,省、市、县三级早稻生产工作组常驻各乡镇督查指导早稻任务落实,实行日通报排名推进制度,为全年粮食丰收打下坚实基础。今年粮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确保了粮食安全。发展壮大主导产业。今年,继续扩大设施蔬菜基地面积,主推“城投融资、乡镇建设、村委管理、分户种植”发展模式,提升产业影响力,能超额完成市级下达建设任务,全县蔬菜基地总个数达191个,面积突破5万亩。在抓好蔬菜基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技术指导服务、销售市场开拓、配套政策落实,蔬菜病虫害发生率明显降低,销售渠道更加畅通,种植风险有效降低,种植产量和效益更加稳定。农民发展蔬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蔬菜产业发展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在宁都黄鸡产业发展工作中,今年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着重抓好良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主动对接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做好品系提纯、繁育与开发利用,开展品种选育和疫病净化工作,推动黄鸡养殖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建设宁都黄鸡二级以上扩繁场6个,建设省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黄鸡养殖示范专业合作社4家,市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家,全年黄鸡出笼达1亿羽。转型发展生猪产业,加快引进一批大型养殖项目,以提高我县生猪养殖现代化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心向提升村容村貌转变。一是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1670万元,全面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户入桶、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18个乡镇实行了“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或承运,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全覆盖常态化,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县级终端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是抓好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紧扣“五定包干”要求,所有行政村建立37人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队伍,制定了长效管护标准,落实了长效管护责任区域,完善了村规民约,已启动建设“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通过信息平台措施来加强村庄环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走上了正常化、常态化、全覆盖,县财政按每个行政村不少于5万元的标准,预算安排资金1100万元用于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三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抓好村庄乱堆乱放整治、村庄乱搭乱建清理、村庄污水治理、家禽圈养、大宗废弃物品整治、建筑材料规范堆放、“三园”规范围档、农户“五净一规范”整治等工作。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县农业农村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粮食流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粮食流通行业综合行政执法。

2)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的制度。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指导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及农村环保能源、农垦、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机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4)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5)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实用人才科技教育。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6)加强农业执法的力度;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查处坑农、损农、害农的案件,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7)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9)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行业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兽药、饲料、兽医卫生监督以及渔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12)贯彻执行畜禽屠宰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辖区内畜禽屠宰行业具体产业政策的落实措施,按上级规划做好辖区内规划的实施工作。

13)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14)监督指导农业、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业渔政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农药化肥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17)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上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安排、计划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  个,包括:宁都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和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2022年宁都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内设处室7个,分别为:县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县委农业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人事财务股、农业股、农村股、畜牧水产股、科教股、粮食流通管理股。宁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执法稽查一中队、执法稽查二中队、执法稽查三中队、执法稽查四中队、执法稽查五中队(粮食流通执法中队)。宁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设综合股、人事财务股、新农村建设服务股、农业技术推广股、农业产业发展股、农村经营指导股、农业生态环境股、农机事务股、烟叶生产服务股、经济作物股、种子事务股、植保植检股、土壤肥料股、水产股、畜牧兽医技术服务股、动物防疫股、动物检疫股、市场与信息股、农垦事务股、产业融合服务股、农产品和粮油检验检测股。宁都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内未设站室。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21人,其中在职人员18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产业高质高效、农业生态绿色、农村美丽整洁、扩大精深加工方面精准发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加快发展上奋勇争先。

2、工作任务:

1)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继续扩大蔬菜种植规模和产业提质增效;在稳定生猪生产,加快黄鸡产业发展的同时做好动物疫情防控。

2推进“五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环境面貌。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

5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6)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7)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8)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三)、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2、继续扩大蔬菜种植规模和产业提质增效;

3、稳定生猪生产,加快黄鸡产业发展,做好动物疫情防控;

4推进“五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环境面貌;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6、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

7、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8、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9、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10、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为搞好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我局成立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有关财政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职责任务。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方法,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完成了预算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财政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7166.47万元,省市部门下达的24个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预算24723.92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执行财政预算资金2716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42.55万元,其它各类农业项目资金24723.9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全力以赴抓好粮食生产,切实扛起粮食安全责任。

2022年,早安排部署,工作措施有力,克服56月份长时间阴雨天气, 711月中旬120多天的高温干旱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粮食播种总面积108.44万亩,比去年100.95万亩增长7.49万亩,全年粮食总产达42万吨,比去年37.15万吨增加4.85万吨。其中水稻面积81.56万亩,早稻栽插在425日率先完成省里下达的26.11万亩任务,种植面积达26.6万亩,产量10万吨;中稻28.16万亩,产量12.5万吨;晚稻26.8万亩,产量11.2万吨;在秋粮扩种政策的推动下,旱粮作物大面积增加,红薯、大豆、玉米等其他粮食26.88万亩,产量8.3万吨,比去年增加15万余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107.49万亩的粮食生产任务,早、中稻经过市无人机飞测,省、市现场丈量,在全市、全省排名靠前,守牢了全县粮食安全底线。

2、抓牢产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1)全力发展蔬菜产业。2022年紧紧围绕“巩固、提质、增效”发展思路和建成南方蔬菜产业强县的发展目标,采取“农投投融资、乡镇建设、村级管理、分户种植”的模式,全年共新建大棚蔬菜基地49个,面积7000余亩,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8%,全县累计建成设施蔬菜基地240个,面积5.7万亩,基地分布全县24个乡镇,形成了“一园一带一区”重点产业布局,有蔬菜专业村146个、4000亩以上蔬菜专业镇4个,参与种植户4350余户,带动务工就业3万余人,全年蔬菜播种面积21万亩,总产量53万吨,总产值25亿元,其中设施蔬菜总产量25万吨、总产值15亿元。

2)稳定发展宁都黄鸡产业。今年在稳定养殖规模的基础上,着重抓好良种建设、创新养殖方式、强化精深加工、防范化解产业发展风险,夯实发展基础。宁都黄鸡原种场易地新建项目已确定,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石上镇湖岭、池布村,建设规模为,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为扶持黄鸡产业发展,出台《宁都县“宁都黄鸡”价格保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宁都黄鸡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宁都黄鸡年出栏1亿羽,产值达到36亿元,产业就业人数达到近3万人。全县拥有宁都黄鸡专业经营公司和企业22家,宁都黄鸡专业合作社74家, 80%以上宁都黄鸡养殖户与企业、合作社签订了养殖合同,有效规避了市场价格风险。

3)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我县共有34家养殖场列入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其中2家省级、6家市级、26家县级场;提升生猪生猪免疫水平,2022年共免疫生猪39.8万头,免疫合格率达95%,免疫密度达100%,年末生猪存栏约26万头,同比增长11.14%,年出栏生猪约45万头,同比增长16.55%

4)积极落实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防疫措施。2022年共查处非法违规调运案件11起,结合春、秋两防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发放消毒药4吨。

5)大力发展油菜生产。五是全力抓好冬种油菜生产,全年种植任务3万亩,出台了《宁都县2022年冬季农业生产工作方案》,县财政局采购油菜种子9000公斤免费发放给农户,并对油菜种植户每亩补助100元,同时因地制宜推广“稻-油”“稻-稻-油”“稻-稻-栽培模式,油菜种植面积达3.2万亩,比去年增加约1万亩。

3、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1)全面开展乡村示范创建。整合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共计1.2亿元,启动全县5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47个示范点已建设成型。围绕“十无十有四好”目标,抓好了南韶高速、泉南高速和236国道、昌厦公路4条沿线村庄示范带整治建设,目前4条示范带沿线村庄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变。建设美丽宜居村庄29个,现有整洁庭院26500个、美丽庭院5230个、美丽活力乡村4个。

2)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六无六有”和“十无十有四好”的目标,对所自然村组实行全覆盖常态化清洁行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性整治向提质提升转变,已清理生活垃圾4.485万吨,清理村内水塘43口,清理水沟296公里,清理乱堆乱放38700处,发动群众投工投劳4.85万人次,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5566万余元。

3)有序推进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全面开展农村危旧“空心房”、“赤膊墙”、超高超大房等突出问题房调查摸底,建立分户问题台账,分期分批开展整治。目前已基本完成了问题调查摸底,建立了问题台账,全县已整治“空心房”28288栋,占“空心房”总数28470栋的99.36%,其中已拆除27716栋,已修缮449栋,已开发利用123栋;整治“赤膊房”15521栋,占“赤膊房”总数15569栋的99.69%

4)全面推进农村环卫一体化。由县城投集团牵头,组建了宁都县城投环卫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农村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推进城镇环卫保洁设施和服务向乡镇、村组延伸。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公司化运作,保洁设施设备、保洁员、清运员、片区管理员公司一体化管理,生活垃圾全部运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目前,全县各乡镇已完成保洁员推选、网格划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等。五是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再次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复核工作,通过摸排,全县有实际住房162629户农户中,有农村总厕所160727户,无厕所户1902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我县存在问题厕所计149841户,占总厕所的93.23%。根据《宁都县“十四五”时期农村问题厕所整改工作方案》,2022年计划整改43070户,截至目前已完成8205问题厕所整改工作。

4、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开展了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大排查,全面掌握我县畜禽养殖场的情况,按照畜禽养殖“三区”规划,禁养区累计拆除(关停)养殖场138家,非禁养区内14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完善粪污处理设施配套。采取突击巡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常态化对畜禽养殖粪污配套处理设施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行乡镇、环保、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对新建或扩建养殖场必须采取土地使用审批、环境评估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任何一家没有通过,都不允许建设,把住养殖场建设准入关。积极推广新型环保养猪技术,筹备建设宁都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推广应用粪污治理新技术及第三方治理模式,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09%,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今年,对于历年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一一实地核查落实整改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问题反弹。

2)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制定了《2022年宁都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举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24期,培训人员1200人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24次,发放资料13000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46万亩。创建农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2500亩,全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12%。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022年全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总面积为854.9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面积394.1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6.1%。制定发布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安全科学用药指南,大力宣传安全科学用药技术,引导农业生产者安全科学使用农药。全县化肥利用率达43%,农药利用率达45.2%

3)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2022年我县受污染耕地治理任务面积14209亩,其中安全利用类面积14167亩,严格管控类面积42亩,制定了《宁都县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实施方案》,落实治理经费170万元,开展了受污染耕地地块种植早稻、中稻情况调查,测定土壤PH值,并根据PH值结果进行早稻、中稻石灰调酸。完成早稻、中稻调酸面积6497亩,完成晚稻叶面阻控剂(镉无忧)喷洒面积3885亩,在单一镉污染田块完成早、中、晚稻水分调控面积5585亩。对梅江志坑村重度污染区进行严格管控,确保不种植可食用农产品。2022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高于93%

4)强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全县115座水库,梅江、琴江、山塘实现全面取缔网箱养殖,全县所有养殖水域,禁止投放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养殖。积极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连片池塘养殖尾水集中处理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全县新建稻渔、稻虾、稻蛙、莲虾共作养殖面积1800亩。持续开展牛蛙养殖综合整治,全县所有牛蛙养殖场基本实现了退养,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土地平整,复耕,有效遏制了牛蛙养殖的无序扩张。

5)狠抓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排查清理、强化执法力度,联合多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抓好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牵头联合公安及重点水域乡镇开展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8人次、收缴排筏6条、地笼23副、流刺网4副、背负式电鱼设备2套,切割分解铁壳船2艘,查处非法电鱼案4件,刑拘6人。联合市监、商务等部门对重点水域周边乡镇农贸市场、餐饮、渔具店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农贸市场102个次、餐饮店3200户次、渔具店75户次,查扣非法渔具82副,立案3件。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中队与县河砂整治联合执法队进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实行全天候巡查,有效缓解了晚上禁捕巡查不易的难题。为构建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压实禁捕属地责任,下拨各乡镇禁捕执法工作经费47万元,将县级渔政执法内容赋权全县24个乡镇,并签订赋权协议书。对全县重点水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同时,落实禁捕责任追究制度,对禁捕工作工作不力、责任不实、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已处理了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公安局、长胜镇、黄石镇等单位相关人员17人,其中立案调查3人、实施第一种形态14人。按照“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总体目标,科学谋划、多措并举,我县重点水域已基本实现“四清四无”,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渔业资源量呈现上升态势,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6)推进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推进转农业生产提档升级,扶持引导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引领推进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截至目前为止,我县共有35个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证书,13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合计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数量48个;有12家企业成功创建“2022年赣州市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增宁都白莲、宁都油茶、宁都蜂蜜等3个产品认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自此我县共有包括宁都黄鸡、宁都辣椒等在内的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新增3个“赣鄱正品”农产品品牌,全县共有包括江西省惠大实业有限公司(宁都黄鸡)在内的4个“赣鄱正品”农产品品牌。新增富硒产品认证49个,全县富硒产品认证数量达60个,创建富硒产品示范基地3个,721日,全市富硒产业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8个。

7)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已印发《2021年宁都县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发送短信等方式,结合农技推广服务,大力宣传禁止随意丢弃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的行为。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由第三方宁都县壹号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58吨。八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和专项监测抽检工作,开展食用农产品果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共1045批次,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开展果蔬、猪(牛)肉、水产品定量检测1260批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7人次,执法车辆161车次,检查种子经营店45家次、肥料经营店78家次、农药经营店179家次、饲料经营店32家次、兽药经营店43家次。查获散装种子300余公斤,过期失效农药65余公斤。立案查处种子案件2起,办结2起;肥料案件3起,办结3起;农药案件4起,办结4起;饲料案件4起,办结3起。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私屠滥宰,对全县11家屠宰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5次,发现问题21起,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检查生猪调运车辆30余辆,检查生猪2000余头,查处违规生猪调运案件9起,打击私屠滥宰窝点3个,屠宰立案3起,办结1起,移送公安1起。排查生猪养殖企业110家,限期整改5家。

5、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全力做好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已制定出台《宁都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根据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今年重点做好准备部署、夯实基础工作,已按时间节点成立县宅改领导小组和专班,遴选确定2022年试点村54个,选定钓峰乡作为整乡试点示范村。已进行了动员、宣传、培训工作,对试点村县级以上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常驻队员,试点村全体村干部,理事会负责人进行培训1324人次,全县所有村都完成了宅基地基础数据的自查摸底工作。目前宅基地改革正围绕所有权行使、资格权保障、使用权组内流转、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收益分配机制等进行试点探索。

2)抓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制度,引导农户承包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全县土地流转面积33.8万亩,占农村集体耕地总面积69.2万亩的48.9%。接待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件8起,完善农地确权漏确权情况涉及农户5户。

3)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民合作社1040家,比上年底的984家增加56家,增长5.69%;家庭农场2253家,比上年的2227家增加26家,增长1.17%,其中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有418,比上年底的397家增加21家,增长5.29%。现有7家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家市级示范社,12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4)开展村级集体资产年度清查。通过对2021年度村集体资产进行年度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总数4425个。其中:乡镇级4个,村级299个,组级4122个;核实资产总额85706.53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133.47万元;核实债务总额36363.47万元,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572.39万亩。

6、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业生产比较效益

12022年省批复我县“财政惠农信贷通”信贷计划16000万元,目前累计放款68515768万元,占省批复任务的98.55%,受益农业经营主体174户,其中合作社93个,家庭农场17个,种养大户64户,今年预计能超额完成省批复我县的信贷计划数。                                                

2)年市批复我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放贷计划5亿元,截止2022930日,我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累计放款74029821.57万元,完成全年放贷计划59.64%,其中脱贫户(含三类人员)4722248.17万元,一般农户41402.9万元,种养大户1814756.5万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一般农业企业4522014万元,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400万元。目前还预留有2亿元的放贷计划用于优先满足脱贫户(含三类人员)发展农业产业的放贷需求,现正在加大政策宣传,做到应贷尽贷。

3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汇总”的程序,经农户种植水稻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2022年实际种植面积(早、中、晚稻)共66.24万亩,核定全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早稻41.5/亩,中、晚稻55/亩,对全县31661户种粮农民共发放补贴资金3364.76万元。

4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按“谁种补给谁原则”(但对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给予补助),核定全县补贴面积66.1万亩,补贴标准为早稻39.5/亩,中、晚稻31.4/亩,对全县32845户种粮农民共发放补贴资金2279.5万元。

52022年度早稻种植奖补。根据《宁都县 2022 年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关于增补2022年早稻生产奖补政策的通知》,对早稻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达到3亩以上规模的,给予种植户每亩200元种植补助、50元农资补助,对集中育秧的分类给予补助。经各乡(镇、场)调查登记,核定相对集中连片实际种植早稻20779户,面积250722.46亩,剔除一次性补贴和稻谷补贴,每亩实发169元,共发放补贴4237.2万元。各类集中育秧面积1.3万亩,发放补助资金524.7万元。

62022年抛荒复垦复种补贴。根据《关于印发〈宁都县防止耕地抛荒和“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抛荒田翻耕的给予每亩200元复耕补助,对复耕后种植水稻及因缺水种植玉米、大豆、红薯、花生等粮食和油料作物的,给予每亩200元种植补助。经乡镇上报、第三方核实,全县复垦面积5.15万亩,复种非早稻面积近3万亩(待统计汇总),应发放复垦和复种补贴约1600万元。

7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经各乡(镇、场)调查登记,全县核实134993户,应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50314.76亩。每亩发放112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2835253.12元。

8)农机购置补贴。全县落实农机补贴资金1790.376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451台,受益农户1012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量位列全市第一。

7、健全管理机制体制,强化粮食流通工作监管

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工作若干措施》文件的贯彻执行,对照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落实,优化粮食流通管理机构、加强粮食流通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粮食储备经费等、强化粮食流通执法监管、严格地方储备粮资金管理、推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应急保障体系、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管理、夯实粮食流通工作保障等9条措施在我县基本得到贯彻落实。 6月在县农业农村局加挂了县粮食局的牌子,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确人员专职负责粮食流通执法,开展了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共自查排查出涉粮问题10条并全部整治到位。落实省、市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反馈整改工作,所反馈的55条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以自查自纠和整治为契机,建立完善了《宁都县人民政府县本级食用植物油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宁都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宁都县2022年粮食流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宁都县超标稻谷收购处置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党纪政务处分8人,追缴储粮不当造成损失赔偿款144225元,有力的推动了涉粮工作开展、提高了涉粮企业管理水平、强化了粮食流通执法监管、警示了涉粮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解决了一批涉粮历史性难题,极大的提升粮食购销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截止到1120日,县粮食收储公司共收购粮食15738吨,共销售粮食30295吨。

8、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万亩,投资2.4亿元,于20211112日陆续开工,20223月底完工。83日完成市级全面验收,完成建设面积8.0616万亩,比计划增加616亩,初步确定新增耕地35亩(待自然资源部门认定),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799.47亩。耕地质量等别建设前为7.18,建设后为6.87,提高0.32等,建设前耕地质量等级4.89,建设后为4.37,提高了0.52级。超额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万亩,总投资2.1亿元,于1110日开工建设,计划至年底完成工程量的70%

2)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整体工作思路,农机化工作扎实推进。截至11月,我县农机总动力增长4%,达到45.12万千瓦,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

9、强化农业人才培训,发挥农业科技支撑作用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结合粮食生产、大棚蔬菜、黄鸡产业等我县特色产业开展了一系列培训,全年共培训农民3000余人次。开展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对全县的24个乡镇50多个村委进行了宣讲,听讲人员覆盖了全县299个村委人员,听取宣讲500人次,发放资料1000余份,开展调研5次,解决实际大小问题100个,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实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选派8位技术人员参加了省级培训,50位农技人员参加县级培训,同时培训示范户200余人次。围绕粮油、蔬菜、白莲等主要产业开展技术推广工作,主要推广早稻直播、双季双机插、双季抛秧、精准侧深施肥、测土配方和平衡施肥、秸秆腐熟还田、农机作业等集成技术,水稻主要关键技术应用率80%以上,农机综合化率82%。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推广普及,引导农民正确选择、购买、使用良种,根据省、市农业部门近年来推介发布的水稻主导品种,结合本县新品种展示各品种的表现和实际情况,经认真筛选,确定了共30个水稻主推品种,其中早稻10个、中稻10个、晚稻10个,主导品种的占有率和覆盖面达90%以上。

(二)履职效果情况

2022年,按照县委“11234”工作思路和“五抓一推”工作路径,聚焦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生态农业、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农业农村工作,精准发力、真抓实干并取得一定成效,申报创建成功第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富硒蔬菜)、宁都县富硒功能农业重点县,全年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和速度均比去年有明显的提高,财政预算绩效取得良好的成绩。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粮食生产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农产品生产稳中有升,生态农业发展取得新进展,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扶贫向纵深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农民增产增收、农业提质增效,群众满意度普遍较高,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三、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粮食生产方面。种粮比较效益低,种植一亩水稻投入达800元,收入不到1000元,与种白莲、烟叶等高效农作物相比较,效益相差悬殊,农户种粮积极性不高。基础设施较差,大部分丘陵山区,特别是山排田,深水冷浆田、不利机械化作业,农民不愿意种植双季稻。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毁损严重,沟渠坍塌堵塞,近几年,我县连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修缮和新建了一些灌溉水沟、水渠和水陂,但因维养经费不足,致使后续管护跟不上,沟渠坍塌或堵塞较为严重,影响了正常使用。

2、蔬菜产业发展方面。存在基地建设进展偏缓,受耕地“非粮化”及部分乡镇畏难情绪等因素影响,导致前期新基地选址工作推进缓慢,影响了今年新基地建设整体进度;产业配套不完善,产出高峰期我县日产蔬菜超100万斤,但是基地较为分散,缺少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销售不集中,增加了产品调配难度和运输成本等问题。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村庄“乱象”整治还不彻底。一些边远山区、盲区、卫生死角等处乱堆乱放现象还整治不彻底,家禽散养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长效管护机制运行不够完善。个别村的长效管护队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开展卫生评比次数、频率还不够,长效管护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项目资金投入还不够。我县版图大、村庄多,基础设施短板较大,尤其村庄入户道、自来水管网、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短板多,投入资金缺口较大。

4、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面积大、范围广,相关防治工作人员不足,群众的法律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污染防治自觉性不够,增加了污染整治的难度。

5、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不高,与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现代农业还有一定差距;龙头企业少且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农产品精深加工链条短,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够。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不高,全县机耕率能达90%,机收率约80%,但机插率不足20%,机防不足10%,机烘不足5%,特别是大型机械化使用率低。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坚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绿色化、融合化、品牌化,联动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优美和谐、农民增收致富。

1、压实责任抓好“米袋子”。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保持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扶持政策稳中有升、面积产量只增不减、推进力度只大不小。及早谋划部署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特别是早稻生产,明天2月份之前把早稻面积分解到乡镇、村、组,落实到田头地块,打好春耕第一仗。始终把粮食生产作为“头等大事”,一季接着一季抓,防止耕地抛荒,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基本农田“非粮化”。优化调整稳粮政策措施,及时兑现奖补政策,提高种粮比较效益,增加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强化督查考核,压紧压实粮食生产责任,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同时,像抓早稻生产一样抓好油菜生产,加强田间管理,力争多产多收。

2、优化结构丰富“菜篮子”。持续抓好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继续推动“设施蔬菜上山”发展模式, 2023年将在落实省、市蔬菜基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完成大棚蔬菜基地建设目标任务3000-5000亩,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重点抓好长胜-黄石县道496线蔬菜产业带、竹笮乡钓洲岛千亩蔬菜标准园、青塘富硒产业园建设,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拓宽市场销售体系,健全冷链物流、产品交易集散市场、蔬菜专用品种研发与推广、数字大棚、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链建设,加强老蔬菜基地维护管理,坚决遏制“空棚”现象,推动蔬菜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抓好生猪生产,全面落实生猪生产稳产保供各项任务,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细。着力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牛羊产业,做大做强黄鸡产业。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提升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强化消毒灭源、疫病监测、调运监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力争全年生猪出栏31万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1.8万头,肉牛出栏2万头,宁都黄鸡出栏1亿羽。在稳定四大家鱼产能的基础上,开展渔业新品种的引进,开展“陆基圈桶”等新型养殖模式的示范与推广,有序引导发展小龙虾、黑斑蛙、棘胸蛙等特种水产品养殖,力争水产品总产量增长3.6%以上。

3、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接续推进示范村整治建设,2023年计划整治示范村50个左右。推进两线两路整治提升,对经过我县辖区内未完成整治提升的国道、省道以及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全面整治提升。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一体化的监督方式和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公司化运作,推进农村环卫规范化、专业化运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重点抓好236国道和竹笮乡松湖新街、长胜镇法沙黄岗、赖村镇莲子、青塘镇圩镇首批试点村庄和2023年示范村庄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农户垃圾分类意识。抓好村庄清洁行动,以网格为单位,按照“六无六有”的要求,每半月每个行政村整治完成125户以上的自然村庄或屋场,年底全部完成所有25户以上自然村或屋场的整治,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有质的提升。全面完成年度问题户厕整改计划,对照农村户厕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户厕建造技术标准,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抓好问题厕所整改,力争2023年前完成全县问题户厕70%以上的任务。抓好农村危旧空心房整治,持续组织开展对现有存量空心房调查摸底工作,以户为单位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整治销号方式,督促各乡镇抓好现有存量空心房整治拆除工作。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扩大县级“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运用覆盖面。创新方式强化督导,常态化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摸排和督导整改。

4、全力推进三农改革。纵深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2023年是宁都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关键的一年,在2022年完成54个村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一村一策,摸索符合本村实际改革任务,2023年完成好149个村的改革试点任务。做好“宅改+”文章,把宅基地改革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乡村治理、乡村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集成推进、扩大改革效益。深化农业农村“三改合一”改革,打造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三项改革综合实施平台,探索集成性改革。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持续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大力发展乡镇经济,深度盘活乡镇和村集体资产,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一级财政”试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

5、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污染防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模式,保持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以上。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做到科学精准施肥用药。扩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试点。落实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效益。巩固牛蛙养殖综合整治成果,坚决遏制牛蛙养殖死灰复燃。保持重点水域禁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电、毒、炸、捕、钓行为。

6、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2022年度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确保20233月底完工,不影响春耕生产,4月份完成开展工程质量终检、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评定、竣工工程量复核,5月份完成单项工程验收,6月份完成县级自验自评,并申请市级全面验收。提前谋划好2023年度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3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4-6月开展勘测设计,9月发布招标公告,10月底开工建设。加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开展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查清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

7、实施好农业项目大会战。坚持“项目为王”理念,着力补短板、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实施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乡村产业质量提升等四大领域农业重大工程。2023年重点实施好长胜中心粮库仓储和加工、宁都县黄鸡原种场建设、宁都黄鸡屠宰深加工、 农机服务“两个中心”(新建2个农事社会化服务中心、19个工厂化育秧中心)、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同时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出台《宁都县现代农业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最少引进1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

8、着力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富硒产品示范基地、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和市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富硒、绿色、有机、“赣鄱正品”农产品等认证,推行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实施网格化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名录制度。落实“三上墙、三到户”以及区块链溯源+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继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品牌建设,进一步打响“宁都富硒蔬菜”、“宁都辣椒”、“宁都黄鸡”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提升产品附加值。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9、着力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照巡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盯收购、储存、销售环节,瞄准腐败、数量和质量三大风险问题,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规范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不反弹。加快推进“四化”粮库建设,积极推进长胜中心粮库建设,改善粮食仓储设施条件。在确保我县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仓容能够满足粮食流通储备、充分保障粮食收储调控能力的前提下,改善县粮食收储公司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加快国有粮食企业闲置资产处置速度,分类处置闲置资产。全面落实粮油储备规模库存(县级储备粮3.6万吨,食用植物油75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提高优质服务,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搞活粮食收储公司经营管理,实现粮食政策性主营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争取宁都县黄陂中心粮库列为省级储备粮相对集中管理承储库点。

10、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建设农业数字化基地及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农业管理服务数字化、服务生产和销售一体化。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和智慧农场建设,建成5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强化益农信息社服务功能,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财政资金整体支出情况良好,绩效自评得分为99.38分;市级以上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已分别上报给了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也于年初发布到了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评价部门名称

宁都县农业农村局

下属单位个数

1

整体支出规模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27166.47

27166.47

2)其他资金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2442.55

2442.55

2)项目支出

24723.92

24723.92

年度总体目标

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组织实施粮食、畜牧、农机等方面中长期发展,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扩大粮食产出量,确保粮食安全稳步提升,促进我县农产品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农业结构调整,增强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障人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从而实现增产增收的目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员保障经费

2737.1463万元

2737.1463万元

5

5

稻谷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覆盖24个乡镇种粮农户

覆盖24个乡镇种粮农户

5

5

农机购置补贴

覆盖24个乡镇农户

覆盖24个乡镇农户

5

5

发展双委稻生产面积,粮食单产提高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5

5

人居环境农村厕所革命

45000

45000

5

5

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染疫动物扑杀

覆盖24个乡镇养殖户

覆盖24个乡镇养殖户

5

5

鱼业增殖放流鱼苗数量

30万尾以上

30万尾以上

5

5

质量指标

各农业合作社服务管理水平

能力提升

能力提升

5

5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78.2%

78.2%

5

5

乡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5

5

改造完的厕所设施合格率

95%

95%

5

5

机构运行经费保障到位率

95%

95%

5

5

时效指标

各项农户补贴资金拨付及时率

拨付及时

拨付及时

5

5

事项办结及时率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预算支出标准执行率

100%

100%

5

5

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

100%

5

5

公用经费控制率

100%

10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农民增收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5

5

各项运行平稳,支出保障有力

100%

100%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5

5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5

5

发挥农业职能水平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减轻病虫害,增加有效供给,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提升

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强农户种粮积极性,减少耕地摞荒

有效增强

有效增强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90%

5

5

总分

100

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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