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攻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攻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工作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二)负责制定全县攻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县攻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下达全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县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和社会帮扶工作;指导全县开展攻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县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攻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干部培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六)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产业扶贫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发展相关扶贫产业。
(七)督促检查全县攻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承担全县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驻村帮扶考核工作。
(八)承担全县攻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防返贫监测系统统计监测工作。
(九)承担县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宁都县乡村振兴局内设处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计划财务股(产业股)、社会扶贫和移民股。1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小计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人,事业编制人数12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4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7人。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
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8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4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及基础绩效、正常晋升晋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4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乡村振兴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8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4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及基础绩效、正常晋升晋级,社保费、医费、住房公积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4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4.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宁都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8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4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及基础绩效、正常晋升晋级,社保费、医费、住房公积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项目支出14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4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6.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7.48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及基础绩效、正常晋升晋级,社保费、医费、住房公积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乡村振兴局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宁都县乡村振兴局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3.256万元,其中:业务费项目84万元,大数据平台信息维护费项目23.256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4.3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4.38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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