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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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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总体态势良好,现将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部门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五型”政府部门一项重要工作,作为督促我局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作为公众了解、参与、监督农业农村局工作重要途径和手段。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要求并结合本局实际、工作特点,及时编制和发布国家、省、市、县的强农惠农政策、行政权力执行、重要事项公示、业务工作动态情况,以及农业科技信息和农情信息。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了概况信息、公告公示、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771条,比2020年增加6%,公开条数在全县排名前列;回复问政赣州、问政江西、网络舆情、网络问政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投诉信访件42件,通过展板、公告栏、微信、电子显示屏、横幅、12316短信平台、简报等方式主动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五型政府建设、作风整治、疫情防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等方面的内容480条,比2020年增加7%。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开事项15条 ,在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录入案件25个,在“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发布了行政权力清单。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站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务内容提供,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办公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了政府信息的监督审核,由分管副局长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审批把关,先审批再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三是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内容。没有出现泄露公民信息的情况。

4.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各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县农业农村局没有另外建设新的信息公开平台,目前仅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的“部门信息公开”栏发布相关信息,内有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财经信息、年度报告四个板块。另外为宣传宁都县乡村振兴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还专设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专题专栏。

5.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并通过多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2021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素材收集难,有时业务部门没有把本应公开的事项提供给信息公开承办人员,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不高;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有些信息公开内容较粗糙,要素不全,存在为公开而公开的情况;时效不够,有些信息在事件发生后没有立即公开,存在几天后才公开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加强信息公开承办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编辑能力,采取适当奖励措施,激发经办人员工作积极性,从而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扩大信息公开内容来源渠道,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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