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粮食、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县商贸流通、粮食流通、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药品流通发展、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拟订商贸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商品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六)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推进进出口贸易发展,拟订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提出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口贸易业务;负责国际援助、对外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承担大流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外出和外来我县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指导、监督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负责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
(九)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有关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十)指导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
(十一)负责承接中央和省、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省、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宁都县商务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商务局局机关(独立核算)、招商服务中心单位(独立核算)、电子商务发展中心单位(非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2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4人,行政在职人数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4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4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商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5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9.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宁都县商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5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52万元,下降13.70%,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2年宁都县商务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327.22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2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2年宁都县商务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10万元,其中:下属招商服务中心单位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为全县招商引资业务提供经费保障。
⑵立项依据:宁都县招商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全县开放性经济实施方案等文件。
⑶实施主体:招商服务中心
⑷实施方案:针对全县1+3+N产业进行招商,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组织实施。
⑸实施周期:一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10万元。
⑺绩效目标:根据全县开放型经济实施方案招大引强,助推全县积极实现高质量跨越性发展,完成全县招商引资目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宁都县商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0.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0.37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