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汇总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主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文化旅游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和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广播影视、旅游设施规划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协调组织“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规划、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经营及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
(十)负责组织指导对外文化旅游领域交流与合作,综合协调文化旅游领域涉外事务,推动宁都文化走出去;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实施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电影放映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依法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
(十五)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对A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旅馆和其他旅游建设项目进行监管指导;负责县内旅行社资质的初审。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4个,包括: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宁都县博物馆、宁都县图书馆、宁都县文化馆。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55人,其中在职人员9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4772.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4772.86万元,较2021年增加2690.14万元,增长129.16%,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家红色旅游景区文化建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477.09万元,占93.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95.77万元,占6.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4772.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772.86万元,较2021年增加2690.14万元,增长129.16%,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家红色旅游景区文化建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171.95万元,占87.41%;项目支出600.91万元,占12.5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7.63万元,决算数为447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8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4.73万元,决算数为433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63%,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家红色旅游景区文化建设,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2万元,决算数为7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68%,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28万元,决算数为6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1%,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8.9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11.3万元,较2021年增加305.97 万元,增长43.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奖金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36.81万元,较2021年增加1903.6万元,增长357.01%,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家红色旅游景区文化建设,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42万元,较2021年增加39.14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家庭补助费用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317.44万元,较2021年增加11.39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7.53万元,决算数为16.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6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06万元,下降23.7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47万元,决算数为13.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1.0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 5.32万元,下降28.75%,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不超过往年水平。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1.29的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不超过往年水平。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97批,累计接待148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6万元,决算数为3.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26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5.98万元,增长356.6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红色旅游建设项目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7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9.24%。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
组织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我县文化旅游发展形势不断好转,但当前文化保护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变,基层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变,影响和制约文化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仍然较多。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1.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指标编制不完整,提炼不出绩效指标,体现不出工作实现效果。主要原因是股室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部门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2.编制绩效目标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由于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时间(上年底)与每年工作重点、改革任务变化大、安排时间(当年初)有偏差,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监管企业数量
年度指标值:完成相关部门下达的任务数
实际完成指标值:完成121家
(2)质量指标
指标1:经营达标率
年度指标值:90%
实际完成指标值:90%
(3)时效指标
指标1:投诉受理及时性
年度指标值:及时大于90%
实际完成指标值:完成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指标1:促进市场就业增长率
年度指标值:持续提高
实际完成指标值:持续提高
(2)满意度指标
指标1:消费者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90%
实际完成指标值: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实施单位 |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55.31 |
255.31 |
10 |
100 |
10 |
|||||
政府预算资金 |
0 |
255.31 |
255.31 |
— |
100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返还宁都县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创4A景区停车场用地缴费 |
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2553100元 |
2553100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停车场面积 |
≥3000平方米 |
30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合格率 |
≥98% |
98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费用上缴及时率 |
=100%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停车场带动游客增量 |
≥30% |
30 |
20 |
2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游客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文化人才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实施单位 |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60 |
60 |
10 |
100 |
10 |
|||||
政府预算资金 |
0 |
60 |
60 |
— |
100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三区文化人才培训及选拔人才下乡差旅费。 |
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600000元 |
600000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选派志愿者人数 |
=35人 |
35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年培训人次 |
≥5000人次 |
50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当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效果显著 |
基本达成目标 |
20 |
2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2省级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实施单位 |
宁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8.68 |
8.68 |
10 |
100 |
10 |
|||||
政府预算资金 |
0 |
8.68 |
8.68 |
— |
100 |
—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宁都县3家影院实施放映国家影片奖励 |
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86800元 |
86800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影院家数 |
=3家 |
3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放映国产影片占比 |
≥60% |
6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影院收入增长 |
≥40% |
40 |
20 |
2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观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