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各部门信息公开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

访问量:

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2019年2月28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是县政府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承担了移交安置、抚恤优待、拥军优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服务管理保障、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职能。具体承担: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接受安置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军转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抚恤优待、弘扬英烈精神。设办公室、移交安置股两个内设机构。机构改革后,下设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县光荣院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设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包括: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17  人;年末学生人数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5925.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38.46  万元,较2020年增加4119.68万元,增长7%;本年收入合计3686.65万元,较2020年增加2469.86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和退役安置费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674.2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12.44 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 5925.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925.11万元,较2020年增加5011.65 万元,增长85  %,主要原因是:抚恤和退役安置费用;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减少)891.9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抚恤和退役安置费用及时发放到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925.11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 10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25.11万元,决算数为 5925.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06.03万元,决算数为570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抚恤和退役安置费用。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64万元,决算数为20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抚恤医疗对象补助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2.6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3.7万元,较2020年增加18.12 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1万元,较2020年增加16.44  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办公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501.3万元,较2020年增加4898.26万元,增长109 %,主要原因是:抚恤和退役安置费用。

(四)资本性支出 120.17万元,较2020年增加66.41 万元,增长55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用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万元,决算数为4.66万元,完成预算的 9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04  万元,增长0.08%,其中:增加人员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 4.66 万元,完成预算的9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04  万元,增长0.08 %,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2批,累计接待 4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3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20.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7.75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9%。    

组织对义务兵家庭优待资金”等 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动态管理力度,加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抚恤生活补助资金按规定标准执行率;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基本原则,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实现社会化发放,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目标全额及时完成,优抚补助人员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时及时发放,使补助对象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基本原则,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实现社会化发放,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优抚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在一定程度甚至根本上解决了生存需要,资金的满意度比较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通过目绩效自评,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照衡量,也发现了救助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部分人员由于生活条件改善,不符合认定条件,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导致有个别应退未退现象,同时在追缴资金方面,阻力较大。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