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内设2个股室,下设1个服务中心。主要担负移交安置、抚恤优待、拥军优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服务管理保障、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 年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参照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1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 0人。实有人数小计 26人,其中:在
职人数小计26人,行政在职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0人
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
休人数小计 0人,退休人数小计0 人,退职人员 0 人,遗属人
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1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09.95万元,主要原因抚恤对象在乡复员由一卡通系统发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09.9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1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09.95万元,主要原因抚恤对象在乡复员由一卡通系统发放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7.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2.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9.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1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09.95万元,主要原因抚恤对象在乡复员由一卡通系统发放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2.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9.2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7.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0.7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2.0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2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2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357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357万元,其中:义务兵家庭优抚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270.03万元。其他优抚事业支出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86.97万元。
(十)重点项目: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3预算把公务接待费纳入了业务经费,没有单独列出来。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结合实际更新,不要删除此部分)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