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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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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宁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

(三)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实行监察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生产性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依法承办安全事故的审批结案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对全县各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建设工程项目和其它有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矿山、危化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依法监督全县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七)依法对全县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审查、验收、批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县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工作。

(九)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非煤矿山(砖瓦窑厂)、危险化学品(农药、油漆经营门店)、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认证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行业)管理,负责申报煤矿安全许可证资料初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初审和年检初审。

(十三)制订下达全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行政复议等工作。

(十五)负责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宁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关

2

宁都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3

宁都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1人;年末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00.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5.22万元,较2017年增加118.8万元,增加31%;本年收入合计445.62万元,较上年增加63.58万元,增加16.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镇安监员津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43.22万元,占99.4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4万元,占0.54%(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500.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75.10万元,较2017年增加48.28万元,增加14.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安全生产检查费用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25.75万元,较2017年增加70.53万元,增加127%,主要原因经费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375.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25万元,决算数为3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25万元,决算数为3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6万元,决算数为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7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46.02万元,较上年增长8.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9万元,较上年增加19.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安全生产宣教、安全生产检查和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1万元,较上年下降17.34%,主要原因是遗属慰问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8.83万元,较上年下降26.42%,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支出减少。

(五)其他支出12.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3万元,决算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60.68%,决算数较2017年下降32.5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5万元,决算数为12.36万元,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7.9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招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终决算数为7.24万元,主要原因业务用车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75.11元,较上年增加14.78%,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宣教、安全生产检查等业务费用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预算绩效取得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项目绩效取得预期效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平稳发展,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