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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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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系统建设和管理。

(三)指导、组织宣传防范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检疫工作。

(四)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管理各级财政安排的林业事业费、负责征收植被恢复费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贴息;监管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规划财务审计股、办公室、人事和政策法规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造林绿化股、灾后防治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47 人,其中在职人员  47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198 人(管护人员及两站需补差退休人员);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47 人;遗属补助6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 3552.28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592.81 万元,较2020年增加419.5万元,增长242 %;本年收入合计 2959.47 万元,较2020年减少 8250.3万元,下降 73.6 %,主要原因是:当年比上年减少了很多项目收入,部分项目支出如公益林、天然林等2021年改为通过一卡通发放,没有纳入林业局预算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44.49 万元,占 99.49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4.97万元,占 0.5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  3552.28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552.28  万元,较2020年减少 7830.8万元,下降68.79%,主要原因是:当年比上年减少了很多项目收入,2020年很多项目支出如公益林、天然林等2021年改为通过一卡通发放,没有纳入林业局预算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0年减少592.81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当年指标全部用完了,所以没有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09.46 万元,占 67.83 %;项目支出 1142.82  万元,占 32.17  %;经营支出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67.74  万元,决算数为 353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58.62%。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7.74   万元,决算数为  353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62%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09.4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87.56  万元,较2020年增加765.77万元,增长123.15 %,主要原因是:1是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4万元(77位0603管护人员工资、绩效约300万纳入了基本支出,上年该笔支出放在项目支出);2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补贴和资金约160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横江林场和赖村林场两个林场本年取消年终结算报表,两场职工的工资、绩效支出填入了林业局本级,而没有填入其上级单位林业技术推广中心;)3增加了社保、医保194.45万元(两个林场职工和0603管护人员的社保医保)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2.9 万元,较2020年增加150.32  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部分主要是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约103.44万元;食堂费用10万元;精准扶贫20万元;乡村振兴12.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8.61  万元,较2020年增加 468.78 万元,增长213.25 %,主要原因是: 1是增加个人农业产补贴396.67(部分公益林天然林对个人补助,上年列在项目支出);2是增加了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54(两站退休人员补差及医保)3减少生活补助和抚恤金1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0.38 万元,较2020年减少24.82万元,下降70 %,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入了两部防火车,而2021年没有该笔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万元,决算数为 13.23 万元,完成预算的 94.5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45.95万元,下降77.6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连续几年没有该笔业务发生。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连续几年没有该笔业务发生。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 万元,决算数为  8.42万元,完成预算的93.55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安预算支出,做到不超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45 批,累计接待 872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8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34.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购入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  万元,决算数为 4.8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6.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1.65万元,下降70.78 %,主要原因是当年划拨了3辆防火车去县应急中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2.9  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32 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部分主要是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约103.44万元;食堂费用10万元;精准扶贫20万元;乡村振兴12.8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24.6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24.68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24.6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用小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单位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2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92.4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34.33 %。    

组织对“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村级护林员报酬”、“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等 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4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全面清理枯死松木,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3.0‰以下,无公害防治率91%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各项绩效指标平均完成率达95%;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村级护林员报酬,对村级护林员实行网格化及定位管理,乡、村两级考核、考勤,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各项绩效指标平均完成率达95%。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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