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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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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系统建设和管理。

(三)指导、组织宣传防范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检疫工作。

(四)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管理各级财政安排的林业事业费、负责征收植被恢复费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贴息;监管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  个,包括:宁都县林业局本级和宁都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117人,其中在职人员 117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197 人;遗属补助17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17526.9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减少592.81万元,减少100 %;本年收入合计17526.92万元,较2021年增加13145.5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当年比上年增加了很多项目收入,部分项目支出如公益林、天然林等2021年为通过一卡通发放,没有纳入林业局预算收入,而2022年纳入林业局预算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477.12 万元,占 99.71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49.80 万元,占0.29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7526.9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526.92万元,较2021年增加13145.5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当年比上年增加了很多项目支出,2022年一些项目支出如公益林、天然林等纳入林业局本级当年预算支出,而2021年为通过一卡通发放,没有纳入林业局本级当年预算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当年指标全部用完了,所以没有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10.64万元,占 8.62 %;项目支出16016.28万元,占 91.38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8.49万元,决算数为1752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12.13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15.9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33万元,决算数为11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26万元,决算数为8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0.9万元,决算数为1540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47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5万元,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28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六)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数为1860.65万元,主要为天然林和生态护林员报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10.6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245.56万元,较2021年减少143.26 万元,减少10.31 %,减少的主要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03管护人员工资、绩效本年放在项目支出,而上年该笔支出放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里,同时由于机构改革成立林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增加了上年没纳入预算的林科所、畜牧良种场人员经费,两项合计净减少14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93.37万元,较2021年减少129.53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含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105.32万元,而2022年商品服务支出中没有此支出;二是食堂等其他费用合计减少24.21万元,主要原因是食堂员工工资本年放在工资福利支出中临时工工资里,而上年放在商品服务支出中食堂费用,其次是节约开支,减少其他公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0.29万元,较2021年减少628.32万元,减少91.24%,主要原因是: 1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减少596.39(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绩效五险一金等,上年列在基本支出中个人和庭补助支出,本年列在项目支出);2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1.25万元(两站退休人员补差及医保)

(四)资本性支出 11.41万元,较2021年增加1.03万元,下降9.9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的办公设备较上年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9万元,决算数为 21.96万元,完成预算的 91.88 %,决算数较2021年 增加8.73万元,增加65.97%,主要原因是2022年林业部门三公经费中含新增决算单位宁都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数据。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连续几年没有该笔业务发生。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连续几年没有该笔业务发生。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8万元,决算数为  13.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88.78%,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72万元,增加56.05 %,主要原因是2022年林业部门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中含新增决算单位宁都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数据。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90批,累计接待 137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8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购入公车,年初没有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9.1万元,决算数为 8.81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96.81%,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万元,增加90%,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末公车保有量为一辆,而2022年末公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原因是新增核算单位宁都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有3辆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4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8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02万元,减少51.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支出105.32万元,而2022年没有此支出;其次是2022年减少精准扶贫支出23万元;三是食堂费用、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减少38.7万元,主要原因是食堂员工工资约11万本年放在工资福利支出中临时工工资里,而上年放在机关运行经费食堂费用中;其次是节约开支,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等都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7.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49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7.28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用小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2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77.4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2.35 %。    

组织对“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村级护林员报酬”、“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等 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全面清理枯死松木,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3.0‰以下,无公害防治率91%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各项绩效指标平均完成率达95%;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村级护林员报酬,对村级护林员实行网格化及定位管理,乡、村两级考核、考勤,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各项绩效指标平均完成率达95%。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7477.1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4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有效开展了全县林政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了全县造林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3.实施疫木除治,推进了松材线虫病防控;人员经费经费、机构运行经费、林政管理工作各项经费保障到位;林业有害生物除治面积0.3126万亩;带动劳动力就业600人,社会对林业满意度提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村级护林员报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进行公开(见下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村级护林员报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1)。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反映农林水事务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二十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六、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休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能源建设等方面支出。

二十七、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宁都县转移支付2022年度县级财政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宁都县财政局:

根据宁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县本级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字[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开展 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转移支付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宁都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北部,全县总面积4053.92平方公里,辖12个镇12个乡,总人口85万人,是省级森林城市,生态战略保护地位十分重要。全县林地总面积453.46万亩,森林覆盖率72.12%。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村级护林员管护项目建设,是保护森林资源。2020年度,县级财政安排377.43万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全县村级护林员报酬(其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5万,村级护林员报酬342.43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1、对全县松材线虫病枯病死松树进行专业除治清理。

2、选好用好村级护林员,明确护林职责,实行网格化及定位管理,乡、村两级考核、考勤,确保森林资源不遭受破坏,保障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清理枯病死松木数量达到3142株以上,除治合格率达98%,完成时间:2022年3月底前,带动就业人数200人以上,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9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达95%。

2、加强全县村级护林员作用,严格人员管理,建立护林日记,每月护林至少15天以上。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工作,发现林地侵占、森林火点及时报告乡、村两级。管护效果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2022年,一是我县以政府名义印发了《宁都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指导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宁都县2022年度春(秋)普查工作方案》,与各乡签订了松材线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状。二是强化预防措施,对松材线虫病实行常年监测,开通了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电话,实行举报有奖,推动群防群治。三是进行了病死松树的除治,组织专业除治队伍。四是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指导开展护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止乱砍滥伐林木行为。指导各乡镇、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对翠微峰国家森林公园、老鹰山省级森林公园;凌云山、大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林区、国省通道等地的森林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森林火灾及乱占林地、乱砍滥伐行为发生。

三、综合评价结论

资金及时到位,并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全县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得到全面清理,严防疫情扩散。加强村级护林力量,提升了我县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生态防护效能,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到位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林药、林械,除治工作雇请民工工资。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到位村级护林员报酬资金342.43万元,全部用于发放村级护林员报酬。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专项用于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及村级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到目前为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5万元使用完毕;村级护林员报酬使用342.43万元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实行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县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管理。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整体绩效目标是对全县枯病死松木进行除治清理。2021-2022年度,我县各乡镇组织28个专业除治队对全县病枯死松木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县林木、林地侵占发生率明显降低,达到了整体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枯死松木清理数量3142株,完成了目标任务数量;森林管护、森林火灾宣传、巡护、督查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覆盖率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除治合格率达到99%,超过质量目标的90%的指标值要求;村级管护人员考核合格率达95%,超过年度指标值要求。

3)项目实施进度。我县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了松木死株清理工作,达到了进度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至少挽回因松材线虫病造成的经济损失300万元;护林管护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松材线虫枯死松木清理带动周边农户就业200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全县枯死松树除治率达到100%,有效防范了松材线虫病的扩散与蔓延,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9%;森林管护各项指标总体实现,达到了既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益。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松村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调动和提高了广大林农、农户防治林业灾害的主动性、积极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群众满意度达到95%;2022年度森林管护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各项指标总体实现,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随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难度及种类的增加,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显现增加,要求上级财政要继续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特别是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方面的投入。二是在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除治中没有专业除治公司,在除治质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三是村级护林员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力度。四是护林人员报酬偏低,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的现象,年龄偏大。

下一步,我县将一是继续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特别是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预警,突出在“防”字上做足文章,严防疫情发生。二是加大县级财政防控资金投入,保证防控资金足额到位。三是采用绩效承包方式,由专业除治公司来承担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除治工作。四是加大巡山护林员出勤督查力度,确保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管护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提高。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对绩效自评结果将逐一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根据不足之处制定相关可行的工作方案加以调整,并对各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相关程序予以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收集项目实施职能业务股室相关资料,认真分析项目实施成效,正确评价项目实施绩效;问题:项目实施股室对平时所做的工作资料收集不齐,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够。财务部门无法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项目实施效果,对绩效评价工作很大的难度,另外县级财务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限,难度大;建议:绩效自评工作,省市主管部门要布置给项目实施的管理股室,完成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附:2022年宁都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正文第三部分第九条“绩效预算评价说明”中“单位决算中项目自评情况”)

                                  宁都县林业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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