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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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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宁都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1日至20211231日。现将宁都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都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2021,我局通过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3条。(其中:工作动态200条、财政预决算23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及时进行了回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上传,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

()平台建设情况。2021,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财经信息、年度报告等内容。

()监督保障情况。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对于新媒体条件下信息公开的途径、方法研究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严格要求,狠抓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面对当前新媒体条件下,还需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加大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多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宁都县林业局

                          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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