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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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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梳理总结,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整理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都县林业局联系(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1号,电话:0797-6832245,邮编:3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条(其中通过宁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441条、通过宁都林业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9条),对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油茶等林业产业发展、松材线虫病除治、森林防火、林业科普知识宣传等内容进行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工作动态类信息435条;财经类类信息5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文件要求执行,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

(四)平台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县政府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依托政府网站CMS内容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管理,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和网络问政平台信件。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向各类媒体、平台信息投稿宣传等有机结合,在保证信息时效性、准确性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林业公开信息的丰富度和影响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部门宣传的双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全面提高全体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上网的每条信息经审批合格后再发布。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自查”长效工作机制。一周一更新即政府信息公开至少一周更新发布一次信息;一月自查即单位办公室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进行检测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6.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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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扎实推进,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进全县林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支撑,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公开的渠道不够多。为此,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信息管理。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大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涉林重点领域、公共事务类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宁都县林业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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