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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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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宁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贯彻落实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开展定期,不定期检验检测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宁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210人,其中行政编制133人,事业编制77人;年末实有人数261人,其中在职人员17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56.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7.47万元,较2017年增加648.20万元,增长37.94%;本年收入合计2069.14万元,较2017年增加536万元,增长34.96%,主要原因是:招录公务员15名,在职人数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69.14万元,占87.8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87.47万元,占12.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356.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61.03万元,较2017年增加648.20万元,增长37.94%,主要原因是:招录公务员15名,在职人数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95.57万元,较2017年增加408.10万元,增长142.0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项目未结算。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61.0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1.03万元,决算数为206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1.03万元,决算数为206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7%,主要原因是:招录公务员15名,在职人数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1.0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64.08万元,较2017年增加8.7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招录公务员15名,在职人数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4.37万元,较2017年增加126.96万元,增长92.40%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72万元,较2017年增加6.56万元,增长23.30%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97.85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基层分局规范化建设和食品检测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54万元,决算数为57.57万元,完成预算的87.84%,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19.07万元,增长49.53%(剔除公务用车购置25万,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5.93万元,减少15.4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8万元,决算数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的30.01%,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18万元,下降13.5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食品检测车辆的配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6万元,决算数为18.65万元,完成预算的97.34%,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76万元,下降16.7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3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7万元,增长49.56%,主要原因是:招录15名公务员及精准扶贫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认真执行财政制度,按照财务会计要求,严格把关、严格审批、厉行节约,高效利用现有资产。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事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数。

2018年宁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