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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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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国范围内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等。

四、调查方法

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数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采取联网上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各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通过《统计公报》和《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公布相关数据。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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