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全国统计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为以单位为对象的常规统计调查提供及时准确的名录和样本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统计范围为辖区内规模较大的企业,非企业及利用部门行政资料无法生成相应信息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一套表调查单位。
三、调查内容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四、调查方法
采取调查单位填报、部门行政资料生成和大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县级统计机构组织实施,逐级审核并上报。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本制度取得的主要统计资料,将通过《基本单位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公布。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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