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宁都县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宁都县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宁都县统计局是负责全县统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内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统计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各乡镇党委管理乡镇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宁都县统计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86.7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61.07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586.76万元,较2021年减少58.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年份,有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86.7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586.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86.76万元,较2021年减少119.17万元,增长下降16.9%,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工作,有人口普查工作的经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86.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8.83万元,决算数为58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14万元,决算数为44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2022年对办公室进行了整体搬迁;3.2022年增加了新冠疫情防控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2万元,决算数为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7万元,决算数为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支出。
(二)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统计事业工作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6.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80.97万元,较2021年减少35.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度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3.51万元,较2021年减少75.44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6万元,较2021年减少5.87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度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12.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4.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万元,下降4.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12.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4.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落实党的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8批,累计接待99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81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我单位无公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一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5.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联网直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联网直报(规上企业)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项目预算数85.8万元,执行数85.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主要产出效果:1、加强企业入规基础建设。
2、加强各企业数据收集统计,提高各联网直报员的工作热情积极参与。
3、项目产出质量:①工业投资统计业务培训覆盖率:培训对象包括工信、统计部门、工业园管委会分管领导,项目挂点单位相关领导及联络员,企业统计人员。工业投资统计业务培训覆盖率100%。
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培训覆盖率:培训由县统计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业园管委会、乡镇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培训覆盖率100%。
③农业统计培训覆盖率:全县乡镇统计员参加农业统计业务培训。农业统计培训覆盖率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发现问题:一、部分联网直报员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强;二、联网直报员管理体系稍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鼓励各企业联网值报员参与热情,继续加大联网直报员管理体系完善制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