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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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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宁都县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宁都县统计局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都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都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都县统计局是负责全县统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内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统计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各乡镇党委管理乡镇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统计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宁都统计普查中心(非独立核算)。编制人数小计21,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7,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8,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7,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行政在职人数1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13,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宁都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宁都县统计局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2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1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3.34万元,较上年预算排减少30.1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7.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7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5.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2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1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8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25.76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7.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7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统计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24万元,下降14.77%,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减少了人员支出,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立项依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实施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统一要求和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信息共享,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实施方案: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多套个体经营户样本,各省级普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多套样本中确定一套作为最终样本,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具体按照《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对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各地普查机构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普查。按照《普查登记工作细则》,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

实施周期:2023年1月-2025年12月,年度预算安排:年度安排资金为2023年390万,2025年297.73万元;2025年为74.29万元。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比上年减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5年经济普查清查工作结束各兄弟单位交流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宁都县统计局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表

宁都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宁都县统计局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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