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各部门信息公开 > 县医疗保障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快查收!赣州女神专属的医保来了→

访问量:

三八妇女节快

HAPPY WOMEN'S DAY 


图片

又是一年三月季

祝愿

女性朋友们节日快乐

永远年轻美丽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

小编为大家梳理出

在赣州

女性朋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能享有哪些待遇

如何办理

常见问题

……

快收藏转发吧

图片
01

住院生育


女性职工医保生育医疗费:

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执行。

女性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

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规定执行,取消病种报销限额,符合医疗救助享受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图片
图片
02

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工资(元)÷30(天)×规定天数。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1)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贴。(三孩以内的158天,其他的98天。)

    (2)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贴;

    (5)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贴;

    (6)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7)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贴;

    (8)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贴;

    (9)结扎或复通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职工退休后生育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图片



图片
04

产前检查费


   职工参保按一个怀孕周期1000元限额报销

图片
图片
05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参保)

图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