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各部门信息公开 > 县城市管理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宁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决算

访问量:

宁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宁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对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路灯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对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公共客运交通、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损坏城市公共绿地和园林绿化设施、城市雕塑及损坏城市花草、树木和擅自砍伐树木、绿篱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城建监察;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县城管局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督查股、一片区、二片区、三片区、四片区、五片区、渣土办。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431.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10.55万元,下降20.41%;本年收入合计431.12万元,较2020年减少110.55万元,下降20.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收入相应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21.1万元,占97.6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02万元,占2.3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431.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31.12万元,较2020年减少110.55万元,下降20.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收支进度均衡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31.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2.3万元,决算数为4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9%。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2.3万元,决算数为42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正常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82.79万元,较2020年增加42.54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增加福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38万元,较2020年减少163.56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广场管理经费等2020年财政指标数下达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21年财政指标数未下达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万元,较2020年减少0.44万元,下降29.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正常变动。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决算数为20.38万元,完成预算的75.4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6.45万元,增长4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 3.3万元,完成预算的36.6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3 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2批,累计接待28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7.08万元,完成预算的94.89%,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6.59万元,增长62.82 %,主要原因是加大巡查力度,增加车辆使用率和维修成本增加,因车辆使用时间长,需经常维修保养,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巡逻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0.8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在单位决算中反映“临时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自选1个项目】   

“临时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88万元,执行数为6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执行率(10分)得分10分,产出指标(50分)得分50分,效益指标(30分)得分28分,满意度指标(10分)得分8分。具体明细如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指单位在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宁都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