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评价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字〔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评价小组,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部门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强化城管部门支出责任,提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推进宁都县城市管理内容的规模化、精细化、市场化的进程,和各项支出规范化的建设,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资金来源:本部门2022年收到资金总额1912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0.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83.4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15907.84万元。
2、使用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本年支出合计:1912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76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907.84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7万元,资本性支出15907.8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阶段性目标:建成安全可控、运行有序、整洁美观、和谐宜居的城市,以赣州等先进城市标准对标宁都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水平;环境卫生洁净度进一步提升,推进垃圾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减量取得突破,资源化利用水平稳定提高,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主体为依托,城乡一体、运行有序的环卫管理和运行体系,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构建公众广泛参与城市治理的新局面。
总体目标:继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市容市貌、停车秩序、渣土运输、排水排污、餐厨垃圾、户外广告等重点领域管理,深化开展门前五包管理工作,加强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和管养,以文明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打造整洁优美城市市容景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四分法”垃圾分类投放,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建设,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不断完善“智慧城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力度,广泛听取不同阶层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的建议,更大力度开展志愿者参与城市治理的活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客观、公正、独立的绩效评价,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体系
1、前期调研。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首先组织评价组成员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文件,参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绩[2022]9号)规定,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内容、评价时间及要求,提醒评价应注意事项,为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其次与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听取项目介绍,对项目的立项,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及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
2、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资料
根据宁都县财政局下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框架,依据初步设定项目绩效的业绩衡量指标及实施方案,确定细化的项目支出指标评价体系,提交县城管局讨论后修改形成最终的指标评价体系。
部门共61个项目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比较全面了解该笔资金使用的情况,对资金使用的精准性、靶向性的效益性,有一个全面的评价标准。市政维护项目的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能效,实现最佳社会效益,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作出贡献。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3、绩效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指绩效评价应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价过程应坚持定量优先的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指绩效评价应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按照规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指绩效评价应围绕绩效目标、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目标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等方法,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通过对资料审核、现场评价(勘察、查询、复核)和资料的分类、整理、分析及时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对项目绩效情况实施评价。
1、资料审核
通过城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供的资料,审核项目立项是否经过前期论证,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批准内容、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实施内容。
2、现场评价
(1)向城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发出了项目基本情况表,由各单位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属性、项目实施完成时限、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
(2)通过城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取得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的立项,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及使用,对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
(3)通过现场查看的方式,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确定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通过对周边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市民对项目的认可情况。
3、资料分类、整理、分析及时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在取得基础数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根据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确定进行评价所需数据,对定性指标做出经验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并逐一打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报告模板格式撰写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项目已正常运营,无局限性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评价情况:
实施项目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本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定。
2、评价结果:
根据评价分析,宁都县城管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按规定评价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一级指标“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设立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绩效目标下设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2个三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评价总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
2、一级指标“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设立了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2个三级指标。评价总分为25分,自评分25分。
3、一级指标“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下设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3个二级指标,产出质量下设质量达标率1个三级指标,产出时效下设完成及时性1个三级指标,产出成本下设成本节约率1个三级指标。评价总分为20分,评价得分20分。
4、一级指标“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设立项目效益1个二级指标,项目效益下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5个三级指标。评价总分为25分,评价得分20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宁都县城管局在行政执法工作、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拆临拆违工作、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园林绿化管养、路灯亮化工作、农贸市场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方面均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另外,在探索市容环境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引入数字化管理和监督机制,对实现市容环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上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
1、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够有力。一是工作合力不够大。片区牵头单位没有发挥好片区网格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没有形成整治合力。二是整治重点不突出。大部分单位只停留在出工扫地应付的层面,对网格区域的重点难点避而不管。三是整治效果不明显。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各种乱象问题多且易反复。
(二)城市能级提升行动推进问题多。一是项目选址问题。如城西及麻里排农贸市场等项目还没有明确项目地址。二是项目用地指标问题。凌云、泛华、城西及麻里排农贸市场、花园路二路西延建设、东方丽都南侧道路等项目需要落实用地指标。三是拆迁问题。如东方丽都南侧道路建设等项目尚有房屋需拆除影响项目推进。四是资金保障问题。大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但未落实资金,无法开展下步工作。如城南、河东片区污水管网完成了专债资金方面的施工,但需县统筹的资金迟迟未落实,导致无法后续的招标建设。
(三)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够。一是城区乱象问题依然不小。如店招广告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市政基础设施差、破败,“脏乱差”问题突出;棚户区房屋拆除不彻底,管网、道路破坏导致污水溢流,卫生清扫保洁难;“线乱拉”,特别是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还不尽到位;占路经营、流动商贩,尽管每天整治规范,但仍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乱搭乱建,特别是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圈占公共场地,楼顶违章搭建,院内毁绿种菜,甚至饲养家禽等。二是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滞后,建成的数字城管信息化程度不高,城管科技含量低。三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健全,存在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现象。
(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一是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界限不清。由于部门职能交叉,加上体制和法规不统一,部门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门协作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各职能部门对城管工作支持不够,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传递和共享,面对矛盾和问题时,各职能部门片面地强调自身的困难、注重自身的利益,在法律层面不透明,城管功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2、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找差距,全方位推进市容整治。一是持续“治脏”。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深化城管进社区工作,动员更广泛居民自觉参与环境整治。推进城区垃圾中转站改造升级,全面消灭地坑式中转站。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渣土(余土)、大件物处置,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乱倒、偷倒、无处倒问题。二是持续“治乱”。坚持疏堵结合,在城南、城中、城北分别建设汽车修理场所,加快建设二手车等交易市场,积极推进夜宵、洗车、二手车、废品收购等规范经营,持续推进牛皮癣、“线缆乱拉”问题整治。三是持续“治堵”。加快城区断头路以及停车场建设,加强秩序管理,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四是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分类试点,着力解决餐厨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问题。
(二)强保障,多方位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城乡美”目标建设保障,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污水处理、农贸市场、厕所革命、垃圾中转站、断头路、道路改道、停车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提早谋划2023年城市管理项目,积极开展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可研、项目立项、方案设计等,完成项目选址、落实资金,争取在明年年初开工一批重点项目,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运行、早入轨。
(三)补短板,精细化推进城市管理。以“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为抓手,一是加快推进翠微西路赣江源大道周边改造,力争2023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凌云、城西、泛华农贸市场建设,到2024年基本完成城区老旧农贸市场改造;二是完善停车设施,施行智慧停车管理;三是全力提升绿化和路灯管护工作水平。完善龙溪湖生态公园、奥林匹克公园、永宁公园、一江两岸公园管护机制,加快完成城区路灯改造,建立路灯智能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城区路灯管护购买社会服务。
(四)建机制,制度化推进城市管理。一是完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主动担负城区环境整治牵头职责,加强与梅江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安交管、市场监管、住建、环保等乡镇、部门单位协作,依托片区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建立健全市容市序管理长效机制,强力推进“脏、乱、差、堵”等问题整治。二是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厘清部门职责,完善相关程序;针对城市道路开挖理无序、市政设施移交、污水管网管护、窨井盖管理无章、城市管理监察乏力等情况,建立完善相应机制,坚决杜绝扯皮推诿现象。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与省、市对接协调,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七、有关建议
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与管养应该远景目标与近期安排相结合,近年来一些大城市在园林绿化规划布局方面逐渐开始强调形成理想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并且有的城市建立三级绿化系统,将城市三级绿化系统与城市规划的远景目标相结合,城市规划应给城市园林绿化留下充足的空间和发展余地,从而减少园林绿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影响城市的总体发展。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