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宁都生态环境局是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协调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等6个股室,及服务站(副科级)和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主要担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等18大方面职能。生态环境局党组辖1个党总支,共有党员32名。有行政编制12个,实有人员9人;有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员43人;通过公开聘用7名临时人员。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对应市局办公室、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法规与宣教科的财务职责。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对应市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职责。
(三)综合协调股
对应市局综合协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科技与财务科除财务以外的职责。
(四)自然生态保护股
对应市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的职责。
(五)水生态环境股
对应市局水生态环境科(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六)大气环境股
对应市局大气环境科的职责。
(七)赣州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宁都服务站
对应市局生态环境监测科和江西省赣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职责。
(八)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宁都大队
对应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职责。
(九)机关党支部
对应市局机关党总支的职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10号
电话:0797-682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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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