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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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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宁都生态环境局是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协调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6个股室,及服务站(副科级)和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主要担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等18大方面职能。生态环境局党组辖1个党总支,共有党员32名。有行政编制12个,实有人员9人;有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员43人;通过公开聘用7名临时人员。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对应市局办公室、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法规与宣教科的财务职责。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对应市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职责。

(三)综合协调股

对应市局综合协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科技与财务科除财务以外的职责。

(四)自然生态保护股

对应市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的职责。

(五)水生态环境股

对应市局水生态环境科(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六)大气环境股

对应市局大气环境科的职责。

(七)赣州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宁都服务站

对应市局生态环境监测科江西省赣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职责。

(八)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宁都大队

对应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职责。

(九)机关党支部

对应市局机关党总支的职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10号

电话:0797-6828579

邮箱:gzsndsthjj@163.com

微信公众号:宁都环保(附宁都环保公众号二维码)

微博: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