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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宁都 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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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宁都  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走向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根据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初选了1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将实行差异化监管,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以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于2021年9月13日前反馈我局:

一、拨打电话0797-6828579,直接把您的意见建议告诉我们的工作人员。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gzsndsthjj@163.com,请在邮件标题加注“正面清单意见反馈”字样。

三、邮寄纸质信函至: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东路10号),邮编342800,请在信封表面加注“正面清单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宁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办法>的通知》

2.赣州市宁都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初选名单

3.赣州市宁都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意见反馈表

2021年宁都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办法(20210904)(1)(1)





                              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