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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森拓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家具成品2万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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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森拓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家具成品2万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宁都县森拓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家具成品2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宁都县工业园小布路1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宁都县森拓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家具成品2万套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小布路16号,地理坐标为E116°0′19.520″,N26°25′24.110″,项目占地面积22.05亩,总建筑面积为17600m2,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锅炉用水、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耗损,不外排;喷漆水帘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产生少量漆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梅江。2、锅炉废气经1套水膜除尘引至30m高排气筒排放油漆废气经1套水帘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引至15m排气筒排放工艺粉尘、油磨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车间内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3、施工期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时,隔音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设备。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锅炉灰渣、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漆渣、漆废水、废油漆桶UV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选址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小布路16号,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只要切实有效地治理好污染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严禁事故性及非正常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排放标准: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

2、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要求;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公示时间:202192日至 202198日,如对此项目的建设有异议,可向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项目受理单位: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受理单位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10    

邮编:342800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0797-681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