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反馈问题序号16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宁都县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COD 48左右),进水PH经常性出现酸性情况(5-6),事故应急池存有4米左右废水,没有发挥应急作用,存在对当地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要求达标排放。
二、整改情况
2020年11月13日收到反馈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
(1)雨季进水水量激增造成进水浓度较低问题源于污水管网,已实行管网雨污分流;(2)进水PH出现酸性的问题,已要求企业不得超标排放污水;(3)对应急池按照要求规范使用。
三、验收情况
经现场检查,2020年11月13日收到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经现场检查:1.园区已实行雨污分流,一期管长9474米,二期管长7480米;2.已督促企业做好达标排放;3.已规范管理和使用事故应急池,该反馈问题已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 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6828579
联系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10号
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