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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桓柏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机制炭2000吨、毛竹6000吨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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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桓柏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机制炭2000吨、毛竹6000吨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赣州桓柏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机制炭2000吨、毛竹6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田埠乡马头村田背组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6°12'57.820",北纬26°26'45.913"。项目占地10000m2总建筑面积70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生活区,附属配套设施及环保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施工废水排放应建立排水沟、集水井、沉砂池,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作为施工生产用水加以循环使用;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的含油废水经隔油、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工序;施工期间,项目方在外租用民房供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居住,施工及管理人员亦在外就餐,无施工生活污水产生。营运期生活污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除尘喷淋系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2、施工扬尘采取晒水抑尘、设置围挡等措施。营运期竹制品生产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竹炭粉碎制棒工序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与炭化炉窑及烘干燃烧废气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炭化、烘干产生的烟尘、SO2NOX收集后通过烘干炉燃烧后与及烘干燃烧废气一同经水喷淋除尘系统处理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隔音减振、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禁鸣、限速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建立简易的防护围带,以防止垃圾的散落,并应尽可能回用于其他建筑工地填方。建筑垃圾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如钢筋等全部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无法回收利用的,交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处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请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规范运输,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烘干燃料燃烧炉渣回用于炭化炉窑生产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渣回用于炭化炉窑生产工序;湿式除尘喷淋系统沉渣回用于炭化炉窑生产工序;竹醋液和木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立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5m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选址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田埠乡马头村田背组,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只要切实有效地治理好污染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严禁事故性及非正常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排放标准1、炭化和烘干烟气中二氧化硫及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值;工艺粉尘及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气除尘喷淋系统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

3、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的修改单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的修改单相关规定                  

公示时间:2021917日至 2021924日,如对此项目的建设有异议,可向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项目受理单位: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受理单位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10    

邮编:342800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0797-681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