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反馈问题序号171)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宁都县青塘镇谢村牛岗山采石场未建设拦沙坝及排土场坝,未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冲洗碎石泥沙废水未建设三级沉淀池;未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开采边坡未复绿问题也未进行整改。
二、整改情况: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保局等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整改措施如下:(1)建立标本兼治的矿山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厘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保和林业等部门职能。(2)建设拦沙坝及排土场坝,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3)矿山企业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扬尘及其他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4)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重点落实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5)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三合一”方案进行开采。
三、验收情况:经现场检查,已完成以下整改工作:1.修建挡土墙2个(老排土场、老沥青厂料仓下方各1个);2.已修建沉砂池1个,三级沉淀池1组,修建排水沟约40米;3.排土场已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种草植树约20亩;4.大部分终了坡面已进行挂网喷播,面积约18000平方米,治理效果初步显现;5.矿区道路硬化约2000平方米;6.矿区入口增加了喷淋设施,安装3台雾炮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都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共7日。
受理部门:宁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6832634
联系地址:宁都县登封大道50号
宁都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