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各部门信息公开 > 县生态环境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宁都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反馈问题序号17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访问量:

宁都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反馈问题序号171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宁都县青塘镇谢村牛岗山采石场未建设拦沙坝及排土场坝,未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冲洗碎石泥沙废水未建设三级沉淀池;未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开采边坡未复绿问题也未进行整改

二、整改情况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保局等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整改措施如下:(1)建立标本兼治的矿山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厘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保和林业等部门职能。(2)建设拦沙坝及排土场坝,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3)矿山企业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扬尘及其他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4)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重点落实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5)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三合一”方案进行开采。

三、验收情况:经现场检查已完成以下整改工作:1.修建挡土墙2个(老排土场、老沥青厂料仓下方各1个);2.已修建沉砂池1个,三级沉淀池1组,修建排水沟约40米;3.排土场已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种草植树约20亩;4.大部分终了坡面已进行挂网喷播,面积约18000平方米,治理效果初步显现;5.矿区道路硬化约2000平方米;6.矿区入口增加了喷淋设施,安装3台雾炮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都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96日至2021913日,共7日。

受理部门:宁都县自然资源

联系电话:0797-6832634

联系地址:宁都县登封大道50号              

                                宁都县自然资源局

                                 20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