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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反馈问题序号16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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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反馈问题序号16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宁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污泥属性不明的情况下将1013.72吨污泥给无资质的单位处置;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未完成,污泥处理设施已投入运行

二、整改情况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组织县住建局、供水公司工业园管委会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整改措施如下:1)完成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属性鉴别报告的编制工作,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特性。(2)强化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加快设备采购工作,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如期完工

三、验收情况:经现场检查已完成以下整改工作:1.已完成污泥属性鉴别方案和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2021年1月11日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批复,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2.已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于2021年3月投入运行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96日至2021913日,共7日。

受理部门: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7-6832828

联系地址:宁都县环西路26号       

  


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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