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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关于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2JX20210422001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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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关于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2JX202104220015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青塘镇赤水村罗塘小组朝盛选矿厂及矿井的污水流入村内农田,造成农田污染;矿渣堆放在宁都到兴国的省道旁(进选矿厂的三角口),天晴时粉尘大、下雨时黄泥水。

二、整改情况

1、责令江西朝盛矿业选矿厂对暗管进行拆除,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新建一座4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收集池,确保厂区内地面冲洗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2、堆放在宁都到兴国的省道旁(进选矿厂的三角口)的矿渣已督促宁都恒丰矿冶有限公司按照第三方治理方案对矿渣进行整体、全面、无死角覆盖,防治粉尘污染,并要求企业按整改方案做好矿渣堆场的雨污分流、污水处理。

三、验收情况

目前江西朝盛矿业选矿厂拆除了暗管并完善了污水处理设施;宁都恒丰矿冶有限公司按照第三方治理方案对矿渣进行覆盖,防治粉尘污染,按整改方案做好矿渣堆场的雨污分流、污水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6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6813227

联系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10号

                 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