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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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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狠抓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审批情况

(一)全面做好行政许可工作。一是根据法律法规,对照省市清单,认真梳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到事项精减全面,不错项、不漏项、不多项,保证服务事项的合法准确。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提供精减高效“一站式”服务,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办事流程,承诺了办理期限,明确了需提供的材料,提供了示例范本。三是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开,方便服务对象的查询申请。

(二)积极做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排污许可工作,今年共发排污许可证9张。

(三)优质高效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一是依法简化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最大程度上减少企业办理各项手续的困难和时间。二是坚决依法审批环评项目。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及环评降级审批情况。对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由业主自行决定,不存在环评中介市场保护政策和垄断。2022年,审批建设项目34个网上备案17个

二、行政执法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61名(含临聘等人员),其中在编54名。在执法大队岗位从事相关工作人员13名,不存在有临聘人员持有执法证的情况,没有临聘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严格按行政执法流程办案

案件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调查,法宣股负责法制审核,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制作事先(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到处罚分离,调整案审委员会成员,重大疑难类型案件提交案审委员会讨论。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使用司法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该平台录入监管对象97家,执法人员6名,具体负责该平台操作的机构为宁都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双随机抽取工作时,重点排污单位比例100%,一般排污单位比例10%,监管对象半年时间调整一次。2022年,在该平台抽取监管对象14家次。

(四)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实行所有执法案件法治审核制度,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由局法制股严格审核,审核过程中对拟予以行政处罚金额5万元以上、责令停业关闭等措施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先后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废气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整治、上下游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累计派出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检查指导服务企业50家次,立案查处企业18家,共收缴罚款126.5万元成功办理10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氛围更加浓厚。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装备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证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关,把行政执法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一是继续深化各项改革。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加大行政许可服务业务培训、指导,对重大建设项目做好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熟练掌握水平,从而提升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完善案件办理流程。从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变更等各个环节对我局行政处罚内部运行程序进行规范,健全案件办理内部制衡机制,做到科学高效依法行政。四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多途径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全力提升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意识,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平台使用管理的学习。熟练掌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终端等平台的使用操作,使得系统平台能够更高效全面发挥作用。



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30日

下载请点击: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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