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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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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行政审批局是县政府主管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

一、职能配置

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牵头拟订全县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牵头落实上级下放、精简、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工作。

(六)负责承担划转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负责承担相关部门(单位)委托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

(七)负责监督和指导其它县直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八)负责组织、协调、培训、监督、考核、管理行政审批局及进驻县政务大厅部门(单位)的窗口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九)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县直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的工作。

(十)负责指导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县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指导村(居、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平台规划建设运行工作,以“互联网+政务”为核心打造“赣服通”宁都分厅。

(十二)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受理、督办全县政务服务投诉,负责 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热线平台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分办、督办、考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承办单位内外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及对下属单位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机要、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议案答复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和人员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安全、公共节能、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考察、调研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设备的采购、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其他固定资产的配置和管理;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体规划、方案及相关意见;负责起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综合性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工作;负责制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政务服务管理方面政策法规的研究、宣传、培训;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组织拟订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调查研究、评估考核;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落实上级下放、精简、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公布承接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条件等;负责本县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简和目录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县直、驻县各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县直、驻县各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系统信用体系管理;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及上报备案、汇编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管理、协调、规范、监督本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县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和流程;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环境的整治及对相关部门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服务等息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县直、驻县各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的工作;负责受理、督办全县政务服务投诉,负责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热线平台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分办、督办、考核工作;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负责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工作业务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负责全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网上审批办证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县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安全和机房(监控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网络信息化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赣服通”宁都分厅建设运行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场服务审批股。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划转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负责与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系;牵头负责本股室承担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勘验及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与本县及其上级业务部门、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资项目审批股。负责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牵头负责本股室承担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勘验及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等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系;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与本县及其上级业务部门、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事务和农业事务审批股。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 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划转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牵头负责本股室承担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勘验及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县残联、县扶贫办、县司法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系;负责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与本县及其上级业务部门、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及群团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 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都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核定县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15名。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 2 名。股级职数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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