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登记
二、办事流程:申请人网上/窗口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电子签名→审核→办结。
三、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3.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确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营期限、认缴的出资数额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其中因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权导致认缴的出资数额变更的,还需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提交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职的决议、决定。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应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5个工作日
六、服务窗口
名称:宁都县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窗口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82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