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二、办事流程:申请人网上/窗口申请→申请注销→受理→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电子签名→审核→办结
三、申报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清税证明材料。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5个工作日
六、服务窗口
名称: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81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