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坊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2023年度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对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邮编:342819 ,电话:0797—68541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副书记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明确党政办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新、保密审查等工作,做到定期审核和发布公开信息。二是强化同乡村干部联系,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增强对干部认知感和群众知晓的主人翁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乡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乡政务公开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对坊乡人民政府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控,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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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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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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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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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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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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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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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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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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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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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负责政务公开的业务人员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存在不全面、不及时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乡将积极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拓宽信息来源。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乡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我乡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对坊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