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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埠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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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加强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结合我乡实际,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发布、审核、校对”的信息发布机制。我乡还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郭显芳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温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调整全员岗位分工,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开展资料整理上报、信息更新维护、咨询答复等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强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

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乡政务工作、政府信息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和《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办字〔2016207号)文件要求,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统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依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所有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门负责工作人员统一发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切实落实政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要求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编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便民办事指南、扶贫政策、教育信息、环保信息、事前、事后、部门动态、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工作。

2、主动公开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18年度,我乡定时清查虚假和不完整的信息并及时澄清和处理,通过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应予公开的信息323条。通过展板、政务公开等其他方式公开的有20条。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市县要求及时更新。

3、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8年度我乡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我乡依申请进行了政务信息公开。

4、做好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工作。2018年度我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实行办事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多形式公开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编制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流程图、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并及时在网上公开。确保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五)部门互联互助,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能及时并完整发布,协调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我乡各部门互联互助,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有关内容和精神,定时将公开的信息资料交送至信息公开办公室以及时公开,内容由乡政府审核并同意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责任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及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三是通过网页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宁都县田埠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