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湛田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湛田人民政府共有编制单位 2个,包括:湛田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湛田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5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4人,行政在职人数18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6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湛田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450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22.14万元,主要原因上一年度其他收入未列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14万元;其他收入3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湛田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450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22.1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一年度其他收入未列入。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0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22.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1万元;其他支出3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宁都县湛田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0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1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纳入预算,基础性绩效纳入预算,村居干部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120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1.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6.44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为:村居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增加。
其中,办公费193.08万元(其中村居办公经费122.64万元,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工资55.44万元),乡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73.35万元,其中印刷费10万元,电费6.5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08万元,工会经费13.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76.7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宁都县湛田乡人民政府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湛田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项目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湛田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5.8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
公务接待费19.8万元,比上年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