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
1.参保:正常参保期间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首页 姓名页)
2.参保:非正常参保期间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带好户口本原件到医保局办理。
二、新农保
(一)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1.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首页 本人姓名页)复印件。
2.填写《宁都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本人签字留指纹,村委会盖章。
3.填写本表后除个人不缴费的特殊参保群体外,参保人应到宁都农商银行签订《第三方代扣协议》。
(二)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参保人年满60周岁,参保人已足年足额参保缴费,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办理退保手续(本人已缴费,因死亡或已领取社保)
1.死亡人员退保:提供死亡人员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领取社保人员退保:本人社保持遇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四)业务变更手续(姓名、缴费档次、身份证号码等)
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乡镇劳保所登记
(五)社会保障卡补(换)卡
社保卡遗失或损毁申请补(换)卡,持卡人需到乡镇农商银行网点挂失,持挂失单到乡镇劳保所办理;社保卡损毁的需要提供损毁后的社保卡。交补(换)卡工本费。
三、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宁都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预审申批表
3.宁都县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书
4.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表
5.原有宅基地权属证明,另行选址的,须提交与村集体签订的拆除旧房建新房退出老宅基地的协议;
6.拟选户型平面图、效果图(A4版面);
7.以及审批流程中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计划生育办理准生证(即生育服务卡)
(一)初婚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一方结婚证原件
(二)再婚(所谓再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属于二婚或者三婚都为再婚)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一方结婚证原件
4.夫妻双方中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法院判决则为再婚一方的法院判决书
计划生育奖扶
(一)包含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国家奖扶、二女户提前奖扶、代二女户家庭缴交新农保、二女家庭免费参合、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爱心保险、二女户爱心救助、城镇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家庭爱心救助等十项奖扶
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等两项奖扶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独生子女死亡证明、独生子女伤残证明(例如死亡证、火化证等)(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二女户阳光助学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二女家庭中小孩的入学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发票;(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夫妇双方其中一人的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二女户高考奖励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二女家庭中小孩的高考入学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发票;(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夫妇双方其中一人的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二女家庭建房补助、独生子女建房补助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房产证:(原件 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申请人与新建(购)房屋合影照片2张
⑧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民政业务
(一)申办农村低保所需提交的材料
流程:申请-乡镇审查-入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听证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表(一式三份)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一式三份)盖章
3.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一式二份)
4.农信社社保卡或(百福卡)账号复印件(一式二份)
5.书面申请书(一式二份)
6.残疾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7.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记录(一式二份)
8.户口本首页和所有家庭成员姓名页(一式二份)
9.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10.入户调查记录盖章(一式二份)
(二)申办医疗救助所需提交的材料
流程:申请-乡镇审查-入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听证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
1.申请书盖章
2.入户调查记录盖章
3.宁都县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大病患者申请(审批)表盖章
4.户口本首页和所有家庭成员姓名页
5.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6.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7.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结算单
8.医疗住院费用发票
9.疾病诊断证明书
10.出院记录 (以上一式一份)
(三)申办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1.申请书盖章
2.承诺书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5.残疾证复印件
6.低保证复印件
7.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盖章
8.农信社社保卡或(百福卡)账号复印件(以上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