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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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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下辖1个居委会,6个自然村。

编制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额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全额事业25人;退休人员小计12人,遗属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949.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收入合计949.67万元,较2021年增加89.94万元,增长9.5 %,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增加基础绩效及部分干部调整职务工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49.67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949.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49.67万元,较2021年增加89.94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增加基础绩效及部分干部调整职务工资;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21年增加89.94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增加基础绩效及部分干部调整职务工资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49.67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2.09万元,决算数为94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9.45万元,决算数为61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调标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4万元,决算数为4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9万元,决算数为2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81万元,决算数为26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农林水投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9.6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86.5万元,较2021年增加22.4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7.8万元,较2021年增加61.25万元,增加13.67 %,主要原因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万元,较2021减少8.69万元,减少95.6%,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的差别

(四)资本性支出14.98万元,较2021年增加14.9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村、居委会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7万元,决算数为31.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1 %,决算数较2021增加13.42万元,增加42.52%主要原因:购买公车1辆,增加费用开支,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万元,决算数为  10.42万元,完成预算的97.3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7万元,下降6.43 %,主要原因是降低接待标准保运转。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降低接待标准保运转。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15批,累计接待9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4.9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7万元,决算数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89万元,减少14.45%,主要原因是:节约政府开支,减少公车使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01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干部工资调资调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较重,增加工作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农村综合改革(村居委会支出)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村(居)干部目前的工资水平及办公条件尚可,既能有工作的积极性,又能让群众满意。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职能作用,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林水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农林水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 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6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证农业生产有序进行;二是乡村振兴有条不紊的进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村()干部工资水平不高;二是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上级部门适当提高工资;二是充分调动积极性。

2022绩效自评综述:安福乡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和6个二级指标和9个三级指

个三级指标,均较好地完成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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