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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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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2023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并实行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以及完成计划的行政措施;领导和监督乡政府各职能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负责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开展科技兴农、兴业、兴乡工作,完成任务;指导、协调各村委会发展农村经济。

4)编制乡级年度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监督村级财务。

5)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7)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安福乡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便民服务中心及行政执法大队,下辖1个居委会,6个自然村。

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8人。在职人数41人;退休12人;遗属补助4人,村社区干部人数3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03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8.28万元,主要原因为其它收入资金增加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2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603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8.28万元,主要原因为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7.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4.66 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安福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37.95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7.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4.66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安福乡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安福乡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66.54万元。

其中,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4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工程预算472万元,服务预算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十)重点项目: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安福乡人民政府"三公" 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5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0.89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反映农林水事务支出。

宁都县安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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