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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钓峰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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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钓峰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宁都县钓峰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宁都县钓峰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督,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24.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1024.04万元,较2021年增加43.3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在职人数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24.0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024.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24.04万元,较2021年增加43.3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在职人数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24.0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5.82万元,决算数为102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79万元,决算数为65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在职人数增加行政、事业人员在职人数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37万元,决算数为5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和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2万元,决算数为2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新增或减少其他计划生育事务开支。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城乡社区支出数放在农林水支出科目中,做决算时把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单独分出来放在本科目中。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64万元,决算数为2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主要原因是:各村(居)在原有的编制基础上各增加一名文明实践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4.0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1.02万元,较2021年增加97.33万元,增长19.3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增加,相关的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5.56万元,较2021年减少49.21万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6万元,较2021年减少4.82万元,下降35.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7.02万元,决算数为16.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6.9%,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5万元,下降2.6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9万元,决算数为8.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4.5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5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0批,累计接待9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8.02万元,决算数为7.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9.5%,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实施八项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21万元,降低10.5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消防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1万元。

组织对“农村税改道路建设资金”、“农村税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及时有效的拨付到位。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二、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三、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税改计划生育转移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税改计划生育转移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2万元,执行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计划生育转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该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原则。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宁都县钓峰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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