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黄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都县黄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都县黄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预定;
(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三)领导本区域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
(四)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五)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宁都县黄陂镇人民政府。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69人,其中在职人员 69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3212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23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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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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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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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1521.99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 178.17 万元,增长13.3 %;本年收入合计 1521.99 万元,较2020年增加178.17 万元,增长13.3 %,主要原因是:一、县级对村(居)转移支付补助增加;二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21.99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 1521.9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21.99 万元,较2020年增加178.17万元,增长13.3 %,主要原因是:县级对村(居)转移支付补助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增加 0 万元,增长13.3 %,主要原因是:县级对村(居)转移支付补助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909.96 万元,占59.8 %;项目支出 612.03 万元,占40.2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21.99 万元,决算数为 1521.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50.74万元,决算数为5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按计划、进度执行预算。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6 万元,决算数为 24.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按计划、进度执行预算。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4.26万元,决算数为884.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按计划、进度执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9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15.68 万元,较2020年增加 75.5 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镇村人员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84.5 万元,较2020年减少35.6 万元,下降3.8 %,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刚性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8 万元,较2020年增加0.45 万元,增长4.8 %,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遗嘱补助。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6 万元,决算数为22 万元,完成预算的84.6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2 万元,下降8.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 人次,主要为: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5 万元,决算数为 13 万元,完成预算的78.8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2万元,下降13.3 %,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和成本压缩。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和成本压缩。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350 批,累计接待 935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未有此项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无新购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新购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5 万元,决算数为 9万元,完成预算的94.7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维修支出基本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压缩成本和加强公车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4.5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 35.6 万元,降低3.8 %,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刚性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3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21.99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2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2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二)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攻坚克难、克服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真抓实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整治、综治维稳、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