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2024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5日已下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宁都县2024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赣土批字〔2024〕372号)文件,同意宁都县征收高坑村、水东村、土围村,竹笮乡赤坎村、竹笮村范围内集体土地共34.0097公顷用于城镇村道路、城镇住宅、防护绿地、公园绿地、交通场站、商业、医疗卫生、工业、文化、体育项目建设。根据《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宁都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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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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