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4号)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市教人字〔2023〕11号)精神,“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的教师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在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是指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学校。”“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享受‘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限制,受聘高级职称不占单位结构比例’优惠政策。”
经教师个人申请、编制学校初审和县级层面复核等程序,初步确定我县2023年符合申报艰苦边远地区政策高级职称条件的教师共计47名(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列入公示名单的教师原则上视为不符合2023年申报艰苦边远地区政策高级职称条件。
1.公示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共计5个工作日。
2.对以上2023年符合申报艰苦边远地区政策高级职称的教师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客观反映情况。
3.监督举报电话:0797-6839003(县教科体局人事监察股),0797-6938502(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示。
附件:宁都县2023年符合申报艰苦边远地区政策高级职称教师信息汇总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