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号)文件精神,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总数“只减不增”,在校生占比“只降不升”,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结合学校年报数据,编制各校2023年招生计划,请严格执行。
一、招生计划数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汇总表
学校 |
招生计划数 |
||
一年级 |
七年级 |
招生计划总数 |
|
宁都县私立博士源学校 |
90 |
400 |
490 |
宁都县私立育新学校 |
45 |
0 |
45 |
宁都县私立春晖学校 |
25 |
150 |
175 |
宁都县私立成才学校 |
23 |
23 |
46 |
宁都县私立俊才学校 |
21 |
21 |
42 |
总计 |
204 |
594 |
798 |
注:2023春季学期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七年级就读。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对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处罚。
2.规范招生程序。各校于6月30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交基础教育股备案,备案通过以后进行招生宣传。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科体字〔2023〕145号)文件要求招生,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确保人籍一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的年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其他情况需转入学生的,须报经基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一经查实,将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