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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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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号)文件精神,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总数“只减不增”,在校生占比“只降不升”,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结合学校年报数据,编制各校2023年招生计划,请严格执行。

一、招生计划数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汇总表


学校

招生计划数

一年级

七年级

招生计划总数

宁都县私立博士源学校

90

400

490

宁都县私立育新学校

45

0

45

宁都县私立春晖学校

25

150

175

宁都县私立成才学校

23

23

46

宁都县私立俊才学校

21

21

42

总计

204

594

798

注:2023春季学期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七年级就读。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对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处罚。

2.规范招生程序。各校于6月30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交基础教育股备案,备案通过以后进行招生宣传。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科体字〔2023〕145号)文件要求招生,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确保人籍一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的年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其他情况需转入学生的,须报经基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一经查实,将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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