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将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注册对象
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上一次定期注册合格有效期至2025年底;新入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三、注册条件
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提交材料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以及复核时间:9月11日—11月28日;
(二)终审时间:12月1日—12月22日。
各注册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注册结论。申请人根据注册机构通知要求领取完成注册审核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的时间和地点,以注册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注册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各地开展定期注册的具体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布,请申请人关注并查看相关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江西省教育厅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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