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社会公益事业 > 医疗卫生 > 医保监管

重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访问量:
好!消!息!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州市财政局
联合发文
明确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使用范围
这项政策将惠及全市参保职工


《通知》明确
2022年5月1日起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使用范围在原政策基础上
 扩大到以下范围
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


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


医用耗材和消毒用品(卫消字)。






图片
温馨提示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1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2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

4

在境外就医的费用

5

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支出

6

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