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3]3号)规定,经审核共3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现将2023年度宁都县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拨付明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七天,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宁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03室,邮编:342800,监督电话:0797-6989872。
附件一:2023年度宁都县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拨付公示(3、4批)(1)
宁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