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2023】43号)等文件规定,经后台比对,现有3个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享受补贴金额1714.68元,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2023年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六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7日。对以上公示企业享受2022年企业稳岗补贴如有异议,请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797-6825147。
附表:2023年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六批)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